关于民法典内容

民法典的内容。~

一、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公民民事权利内容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第一部分,民法典草案的关于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变化

在民法典草案的人格权法编中,在具体内容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规定了一般人格权,规定了人格尊严。这个基本的权利被许多人包括许多媒体都忽略了。对一个人,首先要把他当人来对待,给他以人的尊严。在民法典草案的人格权法编中,用最重要的地位规定了人格尊严,确认这个一般人格权。它是统领各种具体人格权的一种基本权利。没有它,其他的权利都没有实际意义。比如说,一个人享有名誉权,但是并不把你当人看待,那名誉权还有用吗?规定人格尊严的第二个作用,就是补充具体人格权立法的不足。在涉及到具体人格权的问题,立法作了具体规定的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都有自己保护的范围,可是,也有它们都管不着的地方,这时候,就要有人格尊严来管。比方说政府里有一个“不管部”,谁都不管的事务就要由不管部来管。其实,人格尊严(就是一般人格权)人格权立法中的“不管部”。曾有人起诉一个“人狗同餐”的案件,在一个饭店,狗的主人在这个人的对面为狗点菜,让狗与人同桌用餐。这个人觉得自己的人格受了侮辱。这不是名誉权的问题,也不是隐私权等其他具体权利的问题,但又确实涉及到了人格利益,人格尊严要保护的正是这样的人格利益。所以,一般人格权这个权利太重要了,没有这项权利又何谈其他权利?对于法人呢?法人也有人格尊严,不能随便侮辱它的人格。

信用权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这里讲的信用权与平常讲的信用不完全一样,民法上的信用权,保护的是对于这个人的经济能力的客观评价。这个权利与企业的关系尤为密切。比方说,某企业经济实力很强,重合同,守信用,大家一致公认,评价很高,其他企业都愿意与其做生意。法律保护的就是这个对他的经济能力的评价。如果有人捏造事实进行诽谤,说这个企业不守信用,它的成功都是虚假的,是泡沫。这个人就侵害了这个企业的信用权。信用权对一个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信用权,正是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信用的角度出发的,是完全必要的。

第二部分,侵权责任法单独成编的意义

整个大陆法系中,没有几乎国家把侵权法在民法典中单独列为一编,基本上都把侵权法放在债法里,把它看成债的一种形式。我国在制订民法通则的时候,就把它作为民事责任来考虑。在制订民法典草案的时候,更多的借鉴了英美法的做法,将侵权法作为单独的一编,让它成为民法典中的独立的一个部分,给了它发展的极大空间,便于它在保护人的权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决策。

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做法,就是民法典草案把侵权责任法放在第八编的位置上,这也反映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从民法典草案的分则上看,第二编、三编分规定物权法和合同法,这是财产法;接下来的第四编以后规定了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这些都是人法。在财产法和人法之后,最后规定了侵权法,说明前面的权利受到侵害以后,都可以到侵权法这里来寻求保障,因此侵权法就是权利保障法。因此,侵权法所在的第八编,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位置,充分地说明了侵权法的地位。

侵权法当中具体内容也有很多变化。特殊侵权行为里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第八章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中就规定,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对人造成的损害,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去年我国发生过东北虎下山把人咬死的事件,按现在的规定,国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高度危险作业、核设施、危险物造成的损害如何赔偿,在侵权法中都有很详细的规定。

这次侵权法还对共同危险行为和抛掷物致人损害做出了详细的区分和规定。这两种情况在实践中都经常碰到,在处理上的规则比较复杂,也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例如,关于抛掷物致人损害,比较典型的是去年重庆发生的一起案子。从居民楼扔出的一个烟灰缸把正好经过楼下的一个人砸伤了,但又查不出是谁扔的。依据草案中侵权法的规定,居民楼里的所有住户应共同分担赔偿责任,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没扔烟灰缸。当时重庆法院也是做出了这样的判决,很多人不服,不愿意执行,觉得不公平,因为肯定只有一个人扔下了这个烟灰缸,凭什么要这么多人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弱势的受害人。

共同危险行为跟这个案件相似,但不一样。最典型的是上海的一个案件。三个小孩在15层楼上每人拿一个瓶子同时往下扔,其中一个瓶子打到了楼下的小孩。究竟是谁的瓶子打的,查不清楚。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我们没有明文规定,只是按照法理处理。侵权法编对这种情况做出了明文规定,要由三个小孩的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要免除行为人的责任,只证明不是自己的行为所致不行,必须证明是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的,才可以免责。这也说明,民法典草案的侵权法可操作性更强了,对人的权利的保护也有了很大进步。

第三部分,时效制度和期间的变化

杨立新:原来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当时的目的是希望督促民事主体尽早行使自己的权利。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就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了。可是这样的结果却带来很多问题。比如企业借了银行的钱,拖过两年,银行没有主张权利,国家就不再强制保护了,使银行的钱无法依法收回。当然,如果过了两年,你以诚信的态度履行债务,是应当的,还给人家了也不能再取回了。可是诉讼时效期间太短,就给债务人赖账提供了便利。民法典草案将诉讼时效增长至三年,就加强了对债权人保护。对发展经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是有利的。

草案在规定诉讼时效的同时,还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对动产的取得时效是两年,不动产是五年。比如我捡到一样东西,尽管我登了启事、发了声明,但没人认领,动产过了两年,我就取得了它的所有权。规定取得时效,是为了尽快确定权利,避免财产长期处于权利不确定的状态。过去只有消灭时效,没有规定取得时效,这就有问题了。我的财产脱离占有,超过了诉讼时效其间,无法再主张法院保护,但是,没有取得时效制度,其他占有这个财产的人也无法取得财产的所有权,那在这个财产上就没有所有权了。现在的取得时效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四部分,关于物权法的基本内容

鼓励创造财富,是物权法最基本的精神。民法典的物权法鼓励财富进取心,鼓励人们创造财富。这样的精神通过什么来实现呢?一个是确定财产的归属,也就是物权法的所有权问题。法律明确,你创造的财富是你的,他创造的财富是他的,所有权界限极为清楚。再一个就是鼓励财产的利用,鼓励人们利用自己的财产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财富,这就是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你的财产去赚更多的钱,创造的新的财富还是你的,这就是对财产的积极经营的思想,不像过去的土财主,只讲归属,不讲利用。物权法既要讲归属又要讲利用,整个社会才能不断发展起来。过去我们常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其实反过来说更对,那就是“小河有水大河满”,每个“小河”都有钱了,这个社会就富了,国家就富了。物权法的基本的理念,就是鼓励每个人利用现有财产去创造新的价值,让每一个人都富起来。

担保物权原来在担保法里,现在把物权担保归到物权法里。抵押、质押、留置等都归入其中,同时还增加了让与担保,也就是按揭。这些与老百姓的生活、企业的经营关系密切。拿按揭做例子,老百姓可以通过按揭很快住上房子,企业可以通过按揭很快把房子卖出,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速度。

还有典权,这是我国古老的制度,我们在50年代曾经存在过,但是在80年代的时候,基本上就都消灭了。因为典权主要针对不动产的利用,长期以来,我国的老百姓没有不动产,典权有什么用呢?现在,起码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如果一个时期住不着,就可以典给别人住,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所以民法典草案还是规定了典权,这就给老百姓利用自己的财产创造财富又增加了一个选择的机会。物权法的确立对整个社会的财富创造、分配、利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一般的老百姓有用,对企业家更有用

权利保障书

民法典内容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民法典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意义在于:1、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2、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3、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

民法典的内容有哪些
答: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篇、物权篇、人格篇、婚姻家庭、继承篇以及侵权行为等,国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符合实际的修改和完善,而形成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民法典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如下:1、总则编,是有关民事权利的共通性规定;2、各种民事权利,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共五编,对主体所能享有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详尽规定;3、侵权责任编,规定的是民事权利受侵害后的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下:1...

民法典基本内容
答:一、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答:法律主观:民法典主要内容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民法典内容
答: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  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

民法典全部内容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民法典506条内容
答:民法典506条内容是关于情势变更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答: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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