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局买增值税发票带什么东西

增值税怎么算?~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
适用16%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0%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扩展资料: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如果您是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 
    3. 经办人身份证明; 
    4. 发票专用章(如已取得普通发票领购资格,可不再提供第3、4项资料)。 
    上述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章,各提供1份。 
    如果您是再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 税控IC卡; 
    3. 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 
    4.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 
    您需填写的表格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填写下列表格: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 
    2.《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3份); 
    3.《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1份)。 
    税务局的承诺 
    对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您报送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再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您提供资料齐全,申请领购的发票数量在税务机关核定范围内的当场办结。 
    温馨提示 
    1. 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向您提供《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请您按告知书中要求选派经办人参加防伪税控资格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2. 请您准备计算机、打印机等防伪税控通用设备,购领金税卡、IC卡、读卡器等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后,持金税卡、IC卡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做好领购发票前准备工作。 
    3. 您完成初始发行工作后,请持IC卡、《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如果您的企业名称、开票限额、购票限量、购票人姓名及密码、开票机数量发生变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税务登记证号发生变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5. 您在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6.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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