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呢?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正好看书看到这里了,我来说两句自己的理解吧。先上权威的解释。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所谓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法律制度。 在我国,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特点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行政复议的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复议的客体: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 就不同点来说,行政诉讼的相对方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进行裁定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如果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直到二审终审。而行政复议进行裁定(直观的说)是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单位,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原则,意思就是只能进行一次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不得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这个时候就只能走行政诉讼的路子了。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很简单,行政诉讼是司法程序的救济措施,行政复议是行政程序的救济措施,受理机关就不同,前者找法院,后者找原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前者要收费,后者则不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区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入手。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区别是什么
答:(四)审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五)审查依据不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也被称作“司法最终救济”原则。一、行政诉讼是什么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的机关不同。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的程序不同。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强度不同。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法律分析:1、二者受理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答: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答: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有相关法对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答:平等主体之间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不平等主体之间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答:(2)处理程序不同。行政诉讼是采用司法程序,在法院主持下,由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判决;行政复议不采用司法程序,而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进行判断和作出决定。(3)法律效果不同。经过行政诉讼,法院对行政行为正确与否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或者相对人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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