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有没有?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有哪些?~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国家公务员在从事国家公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国家为公务员规定的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标准和行政纪律。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与一定的政治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相联系的。世界各国都对公务员行为规范作出规定,但内容不尽相同。
我国的公务员行为规范,大体可分为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治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在政治思想和言行方面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要求。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政府,执行政令,维护政府权威,带头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
二是廉政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于政事,依法行政,做受人民爱戴的和具有高风亮节的人民公仆。
三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忠于职守,一心为公,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关心群众,平等待人。
四是业务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在办理事务过程中遵守快速准确原则,讲究效率,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依照一定程序进行沟通协调。
五是保密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在管理和运用国家秘密过程中坚持“内外有别、确保核心机密”的原则。
六是外事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和礼仪,维护国格、人格。
七是公关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语言准确、文雅、简明、适用。在接待、谈心、对话、演讲、谈判、打电话等活动中讲究语言艺术;在公务活动中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在交际过程中正确处理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的关系。
八是婚姻家庭行为规范。基本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婚姻关系,做到平等互爱、尊老爱幼,妥善处理家务与政务的关系。
九是处理公文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处理公文要坚持质量、效率、精简和保密原则。发文时拟稿要正确规范,审核要严格把关,签发要严肃认真,缮校要认真细致,用印要合乎规范,封发要准确及时。收文时要签收登记,分发要及时准确,拟办要全面可行,批办要明确肯定,积极承办,认真落实。
十是社会公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公务员不得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等。

1、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
2、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3、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
6、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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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造就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务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认真遵守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二章 政治坚定 忠于国家第五条 公务员应当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言行都要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声誉。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参加理论学习;
(二)对重大政治问题有错误言论;
(三)缺乏政治责任感,不能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第三章 勤政为民 勇于创新第六条 公务员应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压制群众批评,对群众打击报复;
(二)故意扣压群众举报信件,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
(三)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不作深入调查研究,主观臆断,造成工作失误;
(五)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第七条 公务员应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所承担工作在同类比较中不断下降;
(二)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创新活动;
(三)对创新工作不支持,甚至制造障碍。
第八条 公务员应当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二)逃避单位组织的业务考试,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水平;
(三)不具备职位明确规定的知识与技能,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
(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一年内打不开工作局面。第四章 服从大局 团结协作第九条 公务员应当顾全大局,维护政令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有明确贯彻时间要求的,未在指定时间内传达贯彻落实;
(二)不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
第十条 公务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做出的决定,如对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主管领导或上级反映。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不执行;
(二)变相消极抵制;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坚决服从组织作出的职务任免、工作调动的决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全部手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个人的人事安排中向组织讲条件,讨价还价;
(二)接到任命通知后不按规定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说话不负责任,在背后非客观议论上级、同级和下级;
(二)捏造事实诬告领导、同事和他人;
(三)对上级和同事的批评不虚心接受,并在工作中坚持错误做法;
(四)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活动;
(五)不能主动配合他人工作,推诿、扯皮或拆台;
(六)其他有损于集体团结和利益的活动。第五章 忠于职守 讲究效率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牢固树立责任观念和服务观念,忠于职守,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不坚守岗位;
(二)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
(三)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办事不公道;
(四)办事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及有意拖延;
(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认真负责,按时办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基层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请示、报告,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二)对基层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请示、报告,不一次提出指导性补充、修改意见;
(三)对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转报、答复或批复。第六章 依法办事 清正廉洁第十五条 公务员必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克己奉公,廉洁从政,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挪用公款归个人或亲友使用;
(二)以口头、信函等形式,要求为亲属经办个体或私营企业在办证(照)、场地、贷款、供货及工程招标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
(三)在研究涉及本人奖惩、职务调整等事项时,直接或指使、暗示他人间接进行干预;
(四)在职责职权范围内研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人员的人事安排、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问题时,以任何形式参与有关的调查、讨论、审定。在职责职权范围外涉及此类事项的调查、审定时,通过信函、便条、电话等形式妨碍、干扰他人正常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收受礼品的规定,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二)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
第十七条 公务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公款私请;
(二)到基层执行公务需要食宿时,要求或接受超过当地接待标准的招待;
(三)工作日中午违反规定饮酒;
(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第十八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制止用公款旅游娱乐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外出开会之机,用公款进行旅游活动;
(二)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或让企、事业单位出资获得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四)以联谊、参观等各种名义用企、事业单位的钱物搞娱乐性活动;
(五)动用、占用本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钱物用于本人及亲属钓鱼、打猎、旅游和度周末等娱乐活动。
第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组织批准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
(二)用公车接送子女入托、上学;
(三)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第二十条 公务员应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并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不得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
(二)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七章 遵章守纪 保守秘密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
(三)工作时间睡觉或下棋、打扑克、打麻将、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等;
(四)办公场所物品摆放杂乱,卫生差。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维护国家的声誉和利益,维护公务员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发表有损国格、人格和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的言论;
(二)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情况;
(三)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外方索要钱物;
(四)虚报冒领外事活动经费;
(五)派驻国(境)外工作时做私人生意。
第二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形式逃避审批,组织或参加公费出国(境)旅游;
(二)无正当理由滞留国(境)外逾期不归;
(三)在国(境)外涉足色情场所,观看色情影视表演,购买、携带反动、淫秽物品。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件带离办公场所;
(二)未经批准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在接受新闻采访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中,引用、泄露国家秘密;
(三)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
(四)擅自处理应上交销毁的秘密文件;
(五)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六)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七)不按照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第八章 诚实守信 品行端正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应当时刻注意自身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传播黄色影视作品和书刊,拨打色情电话;
(二)在公共娱乐、服务等场所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
(三)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四)婚丧事大操大办,挥霍浪费;
(五)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不承担赡养父母义务,虐待家庭成员;
(六)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七)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
(八)不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影响和阻挠社区正常管理;
(九)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言行。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应当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通报公务情况时,有意夸大或缩小统计数字,编造假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二)采用伪造档案、证件等弄虚做假手段,为个人骗取职务、荣誉或学历等;
(三)在接受组织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捏造事实,提供伪证。
第二十七条 公务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得体,整洁大方,形象端庄。
其中,男性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留长发(指头发盖住耳朵、眉毛、普通衬衫领子)、蓄胡须、染彩发等;
(二)外穿背心、短裤,穿拖鞋、赤脚穿鞋;
女性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留奇特发型、过长指甲,涂染艳丽的指甲、彩发以及醒目的纹身等;
(二)佩戴有失雅观的过大耀眼耳环、脚链等手饰;
(三)穿低胸、露背、露脐上衣,穿拖鞋和高于膝盖以上的短裙、短裤及其它有损形象的奇装异服。
按规定配备标志服的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执行相关公务时不按规定着标志服;
(二)着标志服不整洁,不规范;
(三)着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期间言谈举止必须文明、礼貌、大方,提倡讲普通话。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语言冷硬、粗鲁,不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讲脏话或训斥对方;
(二)接打电话不使用礼貌用语,未等对方讲话完毕,就挂断电话;
(三)举止不端,粗俗傲慢;
(四)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范要求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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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坚定 忠于国家 勤政为民 依法行政 务实创新 清正廉洁 团结协作 品行端正

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有哪些
答: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古人云:“治世之道为在平、畅、正、节。天下为公,众生平等,机会均等,一视同仁;物尽其力,货畅其流,人畅其思,不滞不塞;上有正型,下有正风,是非分明,世有正则;张弛疾徐,...

公务员职业道德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三)办事公道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平行便不平衡,不平衡则人心不平。人心不平便失去社会安定;不通畅便存在蒙蔽、隔膜、压抑;不公正便失去原则,失去是非、失去信任;没有节度,便失去控制,泛滥成灾,从这里我们...

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6、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 ...

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6、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 ...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条例
答: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国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公职人员指国家财政全供或半供单位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类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国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公职人员指国家财政全供或半供单位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答: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谈谈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 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一、总则 (一)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应当遵循 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二)国家公务员的职责是坚持邓小平建设有...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含义与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而且还必须践行与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密切相关的更高层次的职业道德规范。众所周知,公务员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笔者认为其最主要的规范应该是“公”、“实’,、“廉”、“俭”。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公务员规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分为以下九个方面: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外事行为规范、保密行为规范、公文处理行为规范、公务交往规范和婚姻家庭规范等,此处归纳为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和社交行为规范等四个方面。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1、“坚定信念”要求公务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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