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是怎样产生的

最高法院副院长是怎么产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法律分析在各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法院内设职能机构(一)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二)政治部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三)立案庭,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登记;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四)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五)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本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日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选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2条第七款,第八款。
(3)法条: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省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院长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选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1条第二款。
(3)法条:第一百零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根本不用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和最高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是差不多一个级别的,他们同主席一起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由主席提名,决定的是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审计长是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定和选举是不同的。

大侠,这是宪法呀,别搞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可见国家主席对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的人员中,其中就有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可见总理的罢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关于人大代表提罢免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是这样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委会有权对最高法 最高检负责人提出质询 询问 两高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张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强属连任高院院长
张军先前以司法部长的身份当选最高检检察长

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对吗? 为什么?
答:根据《宪法》第67条第11款、1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可以可以推拒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吗
答:不可以,高院院长是省人大选举产生的。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 ...
答:《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答:除了领导职责之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还要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包括签发判决书、裁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主持审判委员会等重要审判会议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具体职责 1、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级别
答: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其级别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的级别在法官等级中是最高的,仅次于首席大检察官。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责 最高...

法院代院长和院长的区别 代院长怎么能转为院长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法官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人民法院受谁领导
答:法院司法独立,最高人民法院不受其他单位个人领导。但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以非要说领导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领导。而院长是由全国人大推选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程序
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一般为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我国最高级的法院是哪一个
答: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员组成,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法院,检察院由什么产生
答:我国人民检察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都要设立相应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法院的院长和检察院的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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