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征收排污费优于确立排放标准

为什么要征收排污费~

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涉及到很多行业,污染物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等都属于污染物,都要缴纳排污费,排污费的征收主体是当地环保局,也有委托物业代征的情况。

  《水污染防治法》中“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规定中“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该如何确定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
  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经请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就《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所指“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具体应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所指“应缴纳排污费数额”,是法律授权环保部门参照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定并用以裁定罚款数额的基数。
  二、确定“应缴纳排污费数额”时,对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污水排放量的认定,按照以下方法执行:
  1.关于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或者监督性监测方法,对违法行为发生时所排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进行认定。
  2.关于污水排放量,排污者实施违法行为不超过30天的,应当按照30天的污水排放量进行认定;超过30天的,应当按照实际违法行为期间污水排放量进行认定。
  三、排污者具备法定减缴、免缴、不缴排污费情形的,不影响环保部门参照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定并用以裁定罚款数额的基数。
  四、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具体应用问题,环境保护部此前所作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一)排污费征收依据: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排污费征收程序一般分为、、、、等五个主要阶段。 (二)排污费征收程序: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申报登记核...

今天起,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有10年历史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出现新的变化。负责西安市排污费征收和管理的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处长姜万河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该条例的有关条款作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新颁布...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会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答: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

试论公共利益下的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利益的分配
答:但这种界定必然通过行政法规的方式做出,而土地征收的立法与执行若同时归于行政主体,则会造成土地征收权的扩张。另一方面,在司法解释中个案确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也存在对于行政主体的有效制约问题,现实中行政权对于司法权的干涉不能不说为司法解释透射出了阴影,而且现实中存在各个地方标准不尽相同的情况,...

为什么征收我家的土地然后要队里的人平均分?
答: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对于土地补偿费具体的分配办法,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民主决议,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主要是分给你家的,分给被征收人,建议你找个律师维护自己权益。

为什么要征收消费税
答: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

*** 征收土地时,在什么情况下农民可以拒绝
答:什么情况都拒绝不了,一切都以他们的利益为重,土地承包证里面写着呢,一切服从国家规划,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

土地出让收入为何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答:二、为什么要将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认为,直接目的是促进收入征管的成本效率目标、责任目标(使用者对国土资源管理合规与绩效负责)、信息透明。间接目的是为整顿土地财政创造条件。收入征管的首要原则是成本效率,即以最低成本征集收入。多数情况下,税务部门负责...

江苏省在什么情况下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征收排污费?
答:《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 朱镕基2003年1月2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按人口均分对吗?
答:3、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户。像山西就规定,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山西在分土地补偿费时,大部分会分给被征地农户,剩下的少部分留给集体经济组织。4、以上3种方案都是把土地补偿费分到...

...和保护关税理论来解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征收进口关税时实施关税...
答:【答案】:关税升级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制定进口关税的原则,即在制定本国进口税则时一般是按照商品的加工层次设计税率,加工层次越低,关税越低;加工层次越高,税率越高。实行这种办法主要是为了提高进口商品的有效保护程度。名义关税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海关根据海关税则所征收的关税率。在其他...

土地确权后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答: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土地征用补偿款都是归土地确权者所有者所有的,但是并不是全部的补偿款都是归土地确权者所有的。由于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土地确权者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土地确权者并没有权利自由转让土地。假如土地是在确权成功以后才被征用的...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