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22年

营口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22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和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第四条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废弃物。第五条 报废汽车、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回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牵头对再生资源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并对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第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实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参与管理的共管机制。发改、自然资源、规划、营商(行政审批)、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发改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协调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所需用地手续和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营商(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登记管理;

  (四)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

  (五)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消防管理;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八)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中影响市容市貌和卫生环境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整治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和违反应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

  (九)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上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商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可以按照联合执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会同发改、自然资源、(营商)行政审批、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报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编制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再生网点设置应符合规划要求。第十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登记部门核准市场主体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一、再生资源回收包括如下范围:1、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2、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在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3、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废旧电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非金属和生产的产品;二、再生资源回收需要办理什么证件: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一、再生资源回收包括如下范围:
1、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
2、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在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3、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废旧电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非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二、再生资源回收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22年
答:一、再生资源回收包括如下范围:1、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2、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在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3、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

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22年
答:在2022年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法中,确立了各部门协同共管的机制。 发改、自然资源、规划、营商(行政审批)、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各部门将紧密合作,确保对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第五条,政府极力倡导以环境友好的方式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处理,推动科研、技术开发和广泛应用...

营口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22修订)
答: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营口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
答:一、第七条修改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实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参与管理的共管机制。发改、自然资源、规划、营商(行政审批)、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一)发改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协调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22修订)
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相关工作,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22修正)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2022修正)
答: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废弃物...

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2022
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

关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_百度...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

增值税2022年3月1日新政策
答: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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