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未抵扣,现要怎么去国税局处理呢,要什么资产或是手续呢,

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对方未认证未抵扣,我能到税务局开具未抵扣证明,办理红冲么?~

1、进项发票已经过期未认证,被视为纳税人自主放弃了抵扣的权利,这样的票在税务机关被称为滞留票。
2、未认证的发票无法退回供货方重开,具体原因比较复杂。正常的销货退回业务,购货方需要拿着认证过的蓝字发票,到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退货证明,然后邮寄给销售方,由销售方拿着退货证明等资料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负数发票冲减当时的收入,然后给你重新开具发票。你的进项票未认证,不能开出退货证明,也不能冲红
3、蛮不讲理的给销售方退回去,不重开票不给钱,嘿嘿

还有一个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你去百度上找一下,看符合不符合条件,。。手续很繁琐的。。。要一级一级的报啊报。。。税额小就不值当了。
你这样的事我在工作中遇到很多纳税人都有,没办法

感觉满意就采纳吧,顺便给赏钱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
3、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3份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一式2份)
1.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2.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逾期抵扣。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三)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四)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五)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三、由于税务机关自身原因造成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上报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具体为,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或者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详细说明信息系统或网络故障出现、持续的时间,故障原因及表现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纳税人所报资料,重点审核纳税人所报送资料是否齐全、交易是否真实发生、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原因是否属于客观原因、第三方证明或说明所述时间是否具有逻辑性、资料信息是否一致、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应向上级税务机关正式上报,并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五、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
  六、主管税务机关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已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进行复查,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责令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超期没有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只能把这17%的税额全部记入到成本里面去了的,也就是把增值税发票当成普通发票来使用了。

  超过认证抵扣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增值税发票过期(180天)未认证的话,税额就不能抵扣了,如果买的是材料的话,税额就只能当成本处理了。
你是购货方,收到增值税发票,你是要拿发票去认证抵扣税的,你干什么要交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抵扣问题的公告 》
2011年第50号

如属于以下客观原因

。。。。。。。。。。。。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 值 税 扣 税 凭证逾期;
  (二)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 值 税 扣 税 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 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逾期;
  (六)国 家 税 务 总 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增 值 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 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为过期不能认证抵扣了,所以,将进项也转入成本,不需要缴税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怎么作废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怎么作废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

发票未认证逾期会计责任
答:发票未认证逾期会计责任: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内部会做一定惩罚,只是具体要看公司制度的规定,可能罚钱或者降级处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纳税人办理逾期抵扣,应提供如下资料:(1)《逾期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可以重新开么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7月1日前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可以认证,过期不可以认证也不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7月1日起自开票之日起360天可以认证,过期不可以认证也不可以作废。所以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也不能作废重开。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一年且未抵扣认证还能否红冲的规定
答:法律主观: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相关的信息凭证。个人以及企业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对于符合缴纳增值税的个人以及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抵扣期多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

增值税发票未验真
答:问:发票管理不当;发现后发现过期没认证,有什么方法能解决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

我刚收到一份发票已经过期了,我该怎么办?
答: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而由于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是不能退回重开的。二、税票是什么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答:首先查明逾期未认证原因,原因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中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形。如果是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会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如果不属于客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怎么处理?
答:过了180天未认证,是没法抵扣也没法冲红的。1、数额小,就没必要计较了。直接把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了,价税合计的计入成本、费用就是了。2、数额大的,又有客观原因的,联系税务局吧。然后一层层往上报到国税总局,等总局比对完数据后,才能抵扣。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

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对方未认证未抵扣,我能到税务局开具未抵扣证明,办 ...
答:你的进项票未认证,不能开出退货证明,也不能冲红 3、蛮不讲理的给销售方退回去,不重开票不给钱,嘿嘿 还有一个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你去百度上找一下,看符合不符合条件,。。手续很繁琐的。。。要一级一级的报啊报。。。税额小就...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认证期需重开怎么办
答: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据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并不是超过180天就不可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过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