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都需要什么仪器

如何取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

定资格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诉讼仲裁活动中所涉及的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就其本质而言是因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即不是国家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并不取决于鉴定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造价、政策和法律)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特点。其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由于工程造价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及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广泛又复杂,因此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区别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就是工程造价审核(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业务的一部分。是受业主委托对其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结算等,依据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计价依据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对送审造价的工程量、单价及取费等进行逐项审核的一种活动。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所作出的鉴定报告,经法院审查和采纳后将以司法鉴定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判决生效后,即产生强制性。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原被告的意愿,这一点是不同于工程审计的,鉴定报告不需要原、被告的签字,但在开庭时鉴定人须解答当事人的质询和书面向法院答复当事人的异议。
  2把握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由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同时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然有其二者结合的特点,表现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具有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其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具体环节有委托受理、查阅案卷、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探)、鉴定质询、出具鉴定初稿等几个方面。第二阶段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和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事实问题和适用规范问题,具体环节有听证质疑、修修鉴定初稿、形成鉴定结论、庭审质证等几个方面。两个阶段均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委托鉴定内容,做出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3确保提供资料完整真实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最重要的、工作量最大环节就是资料的搜集,其完整性、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公正性,因此,证据必须搜集完善,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当事人的起诉和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
  ②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图纸会审记录;
  ③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
  ④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及甲供材料的清单;
  ⑤工程预(结)算书;
  ⑥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
  ⑦鉴定调查会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⑧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⑨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
  从以上可以看出,鉴定的资料证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确认。资料不齐全的,原被告双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鉴定所需资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必须提供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对自己提供证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要求当事人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及承诺书。鉴定方不负责证据真伪的鉴别。
  4客观公正解决举证矛盾争议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相互矛盾而又无法提供准确的资料时,理论上应当由人民法院来判定。但在实际鉴定工作中,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基本上还是以鉴定人的判定为主。鉴定人的判定原则应是:
  ①工程设计图有矛盾以现场勘测或设计规范为准;
  ②计取费用等级有争议,可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取费证或建筑物类别等为标准;
  ③建筑材料价格有争议时,应以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④施工措施有争议时,以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5认真做好勘查记录和询问笔录由于建筑工程的建造周期较长,很多单位的档案管理较差,很难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结算资料,因此做好勘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对整个司法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注明时间、地点、勘验人或询问人、临场人或被询问人、记录人;
  ②记清问答情况、当事人承认确认或争议情况及关键语句,记准勘测数据。如需绘制勘测图时应做到清晰准确;
  ③结束时当事人查阅笔录后签字(不识字的按规定宣读按手印);
  ④记录必须存档备查。
  6严格运用司法审判权在工程造价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发生以审代裁的问题。如造价鉴定单位确定鉴定范围、确定鉴定依据、确定鉴定材料、确定有争议的合同条款的理解方法,而非由法院确定。这样一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涉及司法审判权,可以让造价鉴定单位、审判人员认识到,涉及的司法审判权,应由法院行使,从而防止发生以审代裁问题。

工程造价依据的是招投标文件,合同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文件。只有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时,才需要鉴定,用到仪器。

造价不需要什么仪器

工程造价鉴定所需主要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5)工程预(结)算书;(6)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7)鉴定调查会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8)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9)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工程造价纠纷鉴定费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鉴定委托书;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其他...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须书面委托,委托书应写明鉴定项目名称、范围、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等(如招标工程,还应提供招标文件);三、委托鉴定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等,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供应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还应提供其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答: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一起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
答: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不需要经过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其中对于当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1.封面 2.工程造价鉴定委托书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4.档案号 5.基本情况 6.鉴定依据 7.鉴定过程及分析 8.鉴定结论意见 9.特殊说明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鉴定意见书 11.关于工程价款争议部分的审核预算书 12.附件(法条索引、证据资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答:对送鉴材料的要求(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
答: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如下: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要经过委托鉴定程序;2、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人员程序;3、查阅案卷,召开当事人会议的程序;4、现场勘探、证据调查程序;5、听证质疑程序;6、出具鉴定报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则如下:1、鉴定机构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站在公正的立场平等...

工程造价鉴定费用收费标准
答:工程造价鉴定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以工程决算审查为目的的建筑安装工程总价鉴定,低于二百万元的部分,按照千分之四点五缴纳鉴定费用。2.以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为目的的司法鉴定,收费为千分之十七。3.以工程造价纠纷鉴证为目的的司法鉴定,收率比率为百分之十二。

工程造价鉴定费用
答: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如下: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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