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4月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在对方公司有变,要重新开具,请问怎么处理?

对方公司上个月开给我们一张增值税发票,我公司已经认证抵扣,先发现发票有错误,应该怎么处理?~

沟通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即销项负数)并重新开具正确发票,并按其要求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证明资料等,因发票已跨月,公司已认证,原发票不必退回,要同时取得销项负数发票和正确的发票,一并入账。

没有办法了,这张发票没用了,除非对方认可,用新单位给你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货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为《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写《申报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前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若因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拒收理由、错误具体原因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5.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拒收理由、错误具体原因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相应的《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备注:符合条件的作废的专用发票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如果属于开票有误重新开具的情形 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回原蓝字发票

如果是购买方认证的情况 购买方需要在认证后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和相关的退货证明或错开证明 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拿到通知单之后 把它交给你们
销售方 你们凭通知单可以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冲回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 然后你们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即可 购买方下个月申报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购买方拒绝接受发票或无法把发票送达购买方或购买方认证发票不通过这三种情形 需要由你们销售方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同时要提供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或无法认证证明 拿到通知单直接开红票即可

这两者的区别是只有满足第二段所说的三种情形时税务机关才会允许销售方来开具通知单 否则无论购买方是否认证 税务机关都会让购买方先认证再去申请通知单

希望能帮到你

建议参考一下,国税发【2007】18号 以下是我这个在税务局的人在实际操作中的处理
1、对方没有认证,只能按照开具有误处理。对方开拒收证明,你打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然后你开红票冲红之后重新开正确的发票。
2、对方认证了,或者认证抵扣了,对方去打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去他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然后寄一份通知单给你,你再开开红票冲红之后重新开正确的发票。对方认证了没抵扣,不需要进项税转出,对方认证抵扣了的话则需要进项税转出。
3、其实如果对方只是名称变更了,税号也没变,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不是二维码而是密码的,完全可以认证通过之后抵扣的。这样比较省事,但是有点违规。

我们公司4月份开了一张一万多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对方公司到6月还没到...
答:是6月份款还没给你公司汇过来吗,让业务催款,跟对方加紧沟通,看是什么原因还没到账。

请问在4月份开的16%的增值税发票要怎样申报?
答:由于税总已经发布文件,原16%的税率在四月份降为13%,四月份开出16%的税率有税款滞纳之嫌,之所以在申报表单独列出这一栏,就是为了税局重点稽查这项。你可以说之所以开成16%是因为原合同规定的,但收入的确认不以合同为准,而从于税法规定,这方面在税局培训时已经严格强调。建议你慎重考虑知友的意见...

5月份才收到销货方4月底开出的增值税发票,4月份我公司的报表已出,5...
答:1.真不知你公司4月份采购物资是否入库,如果是采购物资已经入库,但没有收到发票,你公司财务未付款,应按合同价做材料暂估入帐:借:原材料-**材料暂估做价;贷:应付帐款-**单位 2.5月分收到增值普票就将:材料暂估做价会计凭证原方向做红字冲销,再按发票金额做:借:原材料-**材料 贷:应付...

我单位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1、对方可以付给我单位现金吗?2...
答:这和你们开什么发票没有关系。原则上,超过1000元的结算,对方应该给你们转帐。但是,现金结算并不违法,所以对方可以给你们现金,金额上也没有实质上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你们收到现金之后,不能直接使用,要经过银行帐户,先存入银行再提取现金,也可以同时提供现金交款单和现金支票,这样就不需要带现金...

本月(4月)26号有进项发票进来,必须本月去税局认证吗?必须本月开出相应...
答:本月(即4月)26号有进项发票进来,必须本月去税局认证吗?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注意是180天,不是6个月)进行扫描认证,认证通过后,就可以抵扣进项了。这个月的进项没有抵扣完,那么自动转去期末留抵税额这一栏次,所以就算你这个月没有销项也没关系,不会少了给你...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2022年起,小规模纳税...

4月份我们开给对方公司的发票,抬头错了,对方发票还没认证,要怎么处理...
答:到税务局去开红字发票的申请,然后回公司开红字发票,把上个月的发票冲销就可以了。可能还需要对方公司的一些证明,详细的问一下你们当地的税务局。

增值税发票开给对方公司,我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给对方啊?需要详细的步骤...
答:你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你们和对方发生了业务关系,你们不需要给对方提供什么资料,只要如实开具发票即可 如果是对方给你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你需要提供你公司的名称,地址,开户行及帐号,税号等资料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
答: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你可以按照上面信息逐栏填写。对方收到后应该勾选抵扣,否则会发票联网协查但是没有大事。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给对方开了增值税发票,最迟什么时间给对方。换言...
答:那得看对方什么时候想进行抵扣,现在在90天内都可以抵扣,所以在抵扣税前给对方即可,但是还是建议您看过在短时间内有给对方,如对方核对有误可直接将发票作废处置,省得跨越还要办理退税麻烦。不知对您是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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