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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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折扣,不是不正当竞争,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
(2)中间人佣金,不是不正当竞争,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3)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界限在于折扣是否明示,以及折扣佣金双方经营者是否如实入账。本案中AB厂均如实入账,刘某部构成经营者,不必入账,因此是合法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1)发起人只有4人,不够法定5人的最低限额,且也并非是国有企业可以少于5人的情况;(2)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同意,仅有市领导同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4)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5)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法定为超过1/2才可举行创立大会;(6)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抽回其股本;(7)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公司法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基于上述违法之处,故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对于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债务,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公司法规定由发起人负连带偿还责任,且对于返还股本的利息,也负连带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4名被告应对原告们提出的15万元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判决由他们各承担3.75万元。诉讼费用也由4名被告分担。此外,若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成立后,还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新加坡北京办事处是甲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乙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承担法律责任
2、如前述,甲公司北京办事处只是甲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责任能力,因此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该办事处与乙公司无法律上的厉害关系
3、连带责任是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应当承担,本案中,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只能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你说对方把乙公司也告了,那是对方的一个诉讼技巧

1.新加坡甲公司北京办事处是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
乙公司是中国法人
2.新加坡甲公司北京办事处是新加坡甲有限公司派出机构,、新加坡甲公司北京办事处是乙有限公司的出资人.
3.判决新加坡甲公司北京办事处偿还所欠债务90万元,新加坡甲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弥补甲公司北京办事处的财产不足偿还部分。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求解答 万分感谢
答:1.银行没有义务追回货款。信用证是卖卖单据的业务,银行不对货物瑕疵承担任何责任。2.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银行只要审查单据符合信用证上的要求,就应向受益人支付货款,而开证申请人亦必须付款赎单。3.有权受理,因有仲裁协议。4.应迅速跟对方协商采取措施补救;协商不成,立即提起仲裁。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问题以下?
答:你好!之了课堂为您解答。1)企业的设立不合法,赵小明经济独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胜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名字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因其是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2)赵小明允许黄平参与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合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允许...

会计中级职称题库《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
答:简答题 【案例1】2014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主营电子器材。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月6日,甲分别征得乙、丙的同意,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朋友的借款提供担保,丁对此事并不知情。乙、丙对此也相互不知情。3月...

经济法案例?求答案
答:1.甲乙之间有一个质押合同,由于交付后又取回,乙没有占有标的物,所以此合同无法对抗第三人。甲丙之间存在质押合同,且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为丙占有了质押标的物。《担保法解释》87条: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丙无权出租该车。物权包含占有、...

经济法案例分析,急求人帮助
答:(1)的答案:首次出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不低于120万元,而案例中首次出资只110万元。货币出资额符合公司法要求,货币出资要达到注册资本30%以上,即高于180万元,本案例中符合这一要求。特许经营权不得作为出资,特许经营权是不可转移的权利,而对公司出资要转移所有权,...

经济法案例?求答案
答:1.合同成立,但不生效。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合同内容违法(买卖走私品是法律禁止的),所以无效。2.家电商场无须支付货款,外贸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外贸公司有过错,所以适用定金罚则。3.家电商场无须支付货款,外贸公司返还定金。 双方都有过错,所以不适用定金罚则,只是退还即可。另外...

经济法案例分析
答:案例分析题,以下是几个案例: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2...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答:1、丁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依据】《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

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正当竞争
答:乙公司是从事商品经营的法人因此属于经营者。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乙公司经营的产品在消费者中造成了混淆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2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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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后一题解析:(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分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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