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的职责与作用?

请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施工总承包方是什么关系,各自履行什么职责。~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在建设工程的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要求。为此应当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发包人可以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完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如下: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日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包括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取得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取得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英文的名称:Managing Contractor 简称MC意思为管理型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1.投资控制方面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方面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以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方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对于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
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
一般情况下,当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人物和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
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如果有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也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服务。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6.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用(通常是按工程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的职责与作用:
  1.费用控制

  (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国内的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施工总包合同,对工程的总体的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的拨付负有总包责任,具体与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站的业务往来,对外负责沟通与协调,对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负有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总包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单位应担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分包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进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总包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模板施工、节能施工、脚手架搭拆等),组织各分包单位定期参加工程例会,负责各分包单位所承揽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负责工程质量 、安全 、 进度管理,负责分包单位的临建设施,协调业主、监理、分包单位工作流程。

不知道,我做任务 不好意思,本人还没出道

上网查啊

施工合同中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答: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何向分包单位支付款
答:建设工程中可以直接对分包单位付款,可以向总承包单位付款、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付款。付款方式包括按完成工程目标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主体工程
答: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实际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可以将承包工程...

建筑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答: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可以劳务分包吗_百 ...
答:《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是什么意思?_百 ...
答:该句话的意思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之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上述规定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有什么区别吗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

...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
答: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工程事故责任谁来负责?
答:回答:若发生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是一定要负责的,具体是主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则视情况而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1、“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

EPC可以分包单位专业分包么
答:EPC可以分包单位专业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它符合资质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体结构); EPC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 EPC总承包是建设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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