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强制措施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国家赔偿吗~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错误刑事拘留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赔偿案件。
  2、错误逮捕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赔偿案件。
  3、错捕错判共同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赔偿案件。
  4、再审改判无罪赔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案件。
  5、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死亡赔偿: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6、使用暴力、唆使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害、死亡赔偿: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7、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人伤害、死亡赔偿: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
  8、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强制措施的赔偿案件。
  9、错判罚金、没收财产赔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赔偿案件。
  10、违法司法拘传赔偿: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拘传的赔偿案件。
  11、违法司法罚款赔偿: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罚款的赔偿案件。
  12、违法司法拘留赔偿: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司法拘留的赔偿案件。
  13、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赔偿: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包括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措施的赔偿案件。
  14、错误执行赔偿: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判决、裁定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赔偿案件。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但是,实行这一原则有一例外,即赔偿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存在,赔偿请求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不同情况,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公安、安全、检察机关的,赔偿请求人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再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在国家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另一个重大区别是在审理机构方面,行政赔偿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刑事赔偿则是由人民法院特别设立的赔偿委员会审理。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这是因为刑事赔偿涉及的国家机关较为复杂,其中,既有主持赔偿争议解决的人民法院,也有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是赔偿义务机关,又是主持解决赔偿争议,决定是否赔偿的机关。尽管主持解决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和履行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并非同一个人民法院,但他们毕竟同在人民法院系统,这似乎有悖于“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古老的公正法则。同时,人民检察院本是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机关,而在刑事赔偿中。人民检察院则要作为当事人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这些特殊情况决定了刑事赔偿不能作为一般的案件对待,由人民法院既设的任何一个审理机构处理。因而,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

但是,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可以的。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案件的执行是错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有前款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害人有权提出异议吗?
答: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受被害人限制,被害人如果发现派出所的强制措施不合法,可以提出理由要求纠正,无权要求派出所放弃强制措施,因为案件没有协商的权力。被害人只反映被害事实,不能限制派出所执法的。原则上是不能提出异议的,提出要求,派出所可以参考。

刑事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答:法律分析: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答: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

刑事案件执行异议
答:如果其他法律中对强制执行有明确规定,执行人员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异议。(2)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执行过程中通常遇到的是案外人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当事人以外之人,亦即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外,执行依据效力所不及之人。案外人异议中案外人只能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对刑事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答: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

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哪些条件
答: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 诉讼 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 刑事诉讼 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逮捕之后,伴随着...

刑事申诉有关规定
答: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2、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综上所述:刑事申诉的有关规定包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什么...
答:根据反间谍法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间谍法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间谍活动的定义和范围,包括情报收集、情报传递、情报利用等...

申请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怎么申请?
答:1、 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要看具体情况。2具体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

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答: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十日内可以执行,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应当是在经过上诉期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判决书生效之后由法院将判决书在十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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