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被废止了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被废止了吗~

你好 目前,没有出台任何文件废止此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不少法官和律师据此认为,只要夫妻另一方不能证明存在两种除外情形,即使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外也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的规定,秉承了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是严格限定在现行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解释,没有超越现行法律规定。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遵循的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原则。也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夫妻以不知情为由规避债权人,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给另一方,借以逃避债务。考虑到立法的变化以及婚姻法规定,结合当时的经济社会生活和司法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债权人利益和夫妻另一方利益反复衡量和价值判断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在逻辑性、举轻以明重的解释方法,确定了第二十四条的表述。随后的实践表明, “假离婚、真逃债”,破坏交易安全的社会现象受到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
近年来,个体婚姻家庭情况千差万别,主张修改、暂停适用或者废止第二十四条观点所列举的情况,如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置夫妻忠实义务、诚信原则于不顾,虚构债务或为赌博、吸毒、非法集资、高利贷、包养情妇等目的恶意举债确实存在。但是,这些确为虚构的债务和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产生的非法债务,历来不受任何法律保护,不属于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不能依据此条款判令夫妻另一方共同承担责任。至于现实中适用第二十四条判令夫妻另一方共同承担虚假债务、非法债务的极端个例,也是因为极少数法官审理案件时未查明债务性质所致,与第二十四条本身的规范目的无关。
因此,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在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没有废止。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经常在法务实践中被使用。

婚姻法24条争议不断,第24条是什么?
答:29岁的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一定赢啊。”她甚至没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了律师。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判决书上的一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这份司法解释自...

婚姻法二十四条的解释
答: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婚姻法24条的相关解释 婚姻法24条是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它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如何看待婚姻法司法解释第 24条
答: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通过...

婚姻法24条的法律内容及补充规定有哪些
答:(三)最高法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
答: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

婚姻法律师必备: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理解
答:不管是上海离婚律师,还是任何地方的律师,都应该彻底理解我国的婚姻法,婚姻法律师都需要做到。二、婚姻法律师必备: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理解 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另一样的利益就不保护了吗?不是的,相对于夫妻非举债方的利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人...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什么
答:”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是去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二、婚姻法24条的审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

新婚姻法24条补充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新 婚姻法 24条补充规定有哪些内容? 补充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 债务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

主审法官在知道真像的情况下套用婚姻法24条查封女方离婚后买的房产...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个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过于绝对,以“婚姻关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标准,只关注了债务产生的时间,而忽视了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目的和用途,也没有考虑夫妻是否有此合意;此外就是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在诉讼中,否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一方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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