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场作弊行为给予什么处分

考试作弊怎么处理~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反考场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不听监考教师指挥调动,不按指定位置就座;
2.监考教师要求出示学生证或有效证件而无理拒绝者;
3.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听劝阻的;
4.考试结束仍强行答卷,经警告不改者;考试结束不交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第二条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作弊,其作弊课程成绩无效,以零分计,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1.考试中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偷换试卷者(包括双方);
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答卷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
3.夹带或偷看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纸条等;
4.在墙壁、桌面、身上等处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5.违反考场规则携带并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电子设备的;
6.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7.考试时间在考场外翻阅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8.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在考试中途故意将试卷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10.经评卷教师认定,答卷雷同者;
11.用不正当的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者;
12.经过认定其他形式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第二次作弊者;
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3.团伙作弊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4.利用通信设备及高科技作弊工具作弊者;
5.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谩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第四条 考生作弊,由监考教师认真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处分审批表》,相关教学单位认定作弊事实后,按《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处理程序给予处分。
第五条 因考试作弊成绩无效以零分计的课程,不得参加正常补考、重修;如各方面表现良好,毕业前该门课程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重新学习并考试通过后,计为有效成绩,给予相应学分。
第六条 凡是因考试作弊受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根据其实际表现写出专项材料鉴定,经学院研究同意,认为该生受到处分后品德、学业等方面有明显进步者,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审查,最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解除处分。
第七条 考试作弊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特殊情况参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权办法》执行。
第八条 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第九条 学生作弊认定及处理相关材料,将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中。

法律分析:代替别人考试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应当终止参加的科目考试,并且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作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在国家考试中作弊会如何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2、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考试作弊会有什么处分?
答:考试违纪的处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

考试舞弊如何处罚?
答: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对考场作弊行为给予什么处分
答:1、应当终止参加的科目考试,并且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作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在国家考试中作弊会如何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2、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 考生有...

考试作弊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答: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考试作弊给予什么处分
答:考试作弊给予的处分如下:1、应当终止参加的科目考试,并且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作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

考试作弊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于确有悔改表现者,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2、违犯考场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3、考试作弊者(包括协同作弊者),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4、在校期间作弊两次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5、顶替他人考试或请他人代考...

对违纪作弊的处分分为三种
答:对违纪作弊的处分分为三种:(一)警告;(二)记过;(三)开除学籍。有下列作弊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过)的;2、考试中偷看别人试卷或有意让别人窥看的;3、在考试过程中...

考试作弊有什么处分
答:如果被发现考试作弊,会直接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档案上的作弊行为,是永远抹不掉的“污点”。而个人档案会跟随自己一生,也意味着无论是以后继续深造学习还是选择就业,都会因此“污点”受到影响。3、开除学籍 大学生在考试中作弊,学校会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会被记入...

考试作弊会受到什么处分?
答:对考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1、取消辅修专业学籍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上述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2、取消考试成绩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上述处分:闭卷考试开始后,被发现在课桌、座位、身上等处有书籍、笔记、...

考试舞弊怎么处理?
答:出现伪造考试证等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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