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 注销企业未用完的发票如何处理

~ 现在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会索要发票,可知发票的重要性。如果企业注销了,那么未用完的发票如何处理呢?在此为大家整理了注销企业未用完的发票如何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注销企业未用完的发票如何处理
      公司已经注销了,就不能再开具发票了,余下的发票只能作为废业剪销处理,因税务发票系统在废业的时候已经交验了剩余发票。
二、相关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销如果是合法注销,有国税和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公司注销后的资料可以不给税务稽查看,因为是注销资料可以不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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