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可以退吗? 买二手房交定金注意风险

二手房交纳定金有风险吗,二手房交纳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二手房买卖中定金的问题。签约、付款前,除了事先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是否抵押等情况外,还应对卖方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像卢先生遇到的情况,交首付款之前,也应当直接与该公司联系,确认该公司委托售房的真实性,然后再协商房产过户事宜。也有中介收了房款却不肯担责为了确保交易安全的情况,购买二手房的一些人有的特意找了颇有名气的房屋中介公司。而一些中介公司为了防止被甩,在拿到中介费之前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在消费者看好房屋后,中介公司要求代为收取购房定金。其实现在约定定金,在很大一部分情况下都是设有陷阱的,比如没有谈及卖家的责任,或者违约之后的赔偿。这样就算他们违约不卖,或者质量不符,也不会遭受太大损失。由此看来,购房定金已由中介公司收取,至于房主是否拿到定金,其他人无从得知。如果房主不卖房,房主以其未收到定金为由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买方退房的,中介公司则很有可能与房主一起追认中介公司代收款的效力,从而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买方在支付定金或者购房款时,一定要交付给房主本人,或者是有合法授权的代收款人,而且买方一定要留有相关书面证据。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
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扩展资料: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担保法理论上, 根据定金担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将其区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什么是违约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担保法理论上, 根据定金担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将其区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违约定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违约定金

有一位购房者相中了一套二手房,直接跟房东联系,交了一万元定金,签了定金协议,之后找房东过户,房东一直称很忙不给办。他的疑问来了:如果这样拖延下去,导致他到协议规定期限未付完余款,房子没过户,这房他还能买么?买不了定金能退么?

专家建议,房产交易中如果业主违约定金必须双倍返还。这位购房者现在只有和业主协商把收全款的日子往后延,如果业主不同意的话他只能以业主恶意拖延骗取定金的理由要求解约定退还定金。

专家并提醒,当协议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房主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还。

以下是购买二手房交定金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1、核实房本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其次要弄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要核实“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数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还要考究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的具体规定。最后要弄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购买“二手房”,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手续。 

2、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首先要确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主本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3、 小心中介吃差价 

如果您是通过中介公司买的房子,那就要小心了,现在的中介公司很少有不吃差价的,所以您一定要找企业比较大,信誉教好,品牌公司去买,而且一定要要求见房主本人,与房主当面把价钱谈清楚,如果中介说房主忙啊,过不来,或者是让他儿子、妹妹、姐姐或者别的亲属代替房主本人来跟你谈,你一定不要相信他们的话,他们找的那些人,都是托,根本就不是房主的亲戚,还得以房本上的业主为主。如果他们一再推辞的话,那肯定是有鬼了,中间一定有差价,您一定要坚持见到房主本人再交定金,而且一定要求签三方合同(房主、你、中介),不要只跟中介签单方合同,一定要签三方。中介公司的人都特别会说,不要一时听信了中介的好话,被他们绕进去了。

以下就在北京发生的一些二手房纠纷案例,提醒购房者警惕“雷区”。

交定金先明晰产权

“80后”租房一族小王决定出手了,锁定了北京的二手房。但他刚刚看上海淀区的一套二手房,业主就提价了。小王又看上了丰台区的一套二手房,因担心业主提价,他急着付了定金。后来,中介门店经纪人告知小王,该房屋还有银行抵押,小王十分后悔。

“买房人购买二手房不能盲目的支付定金,一定要先明晰房屋产权。”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磊律师说,买房人可以要求中介经纪人对房屋产权进行核查,如发现房屋存在债务纠纷、抵押贷款等产权不清的情况,就不要向卖房人支付定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签定金协议写清细节

为了孩子上学,老李把小房子卖了,准备换个学区房。老李看中了西城区的一套学区房,就通过中介门店与业主签订了定金协议。但他不知道在定金协议里是否需要把学区房写进去。

郑磊律师表示,“买房人在交付定金之前,要与卖房人签订定金协议,落实有关交易的细节。比如在定金协议中写明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车位号、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对于购买学区房的买房人,郑磊律师建议说,要注意在定金协议里写明房子属不属于学区、学区名额有没有使用过等情况,防止买了房却上不了学。

“20%”是定金上限

小孙选定了石景山区的一套二手房,总价300万元。小孙与卖房人商议支付定金的数额犯了难,因为对方索要70万元,她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

“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买房人交付大额定金,可以选择资金监管。在这起交易中,小孙只需要向卖房人支付定金60万元。”郑磊律师说。

对于定金的法律效力,郑磊律师解释说,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买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可以不再退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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