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陕建十一公司干了十七年没签任何合同现在辞退不让干了,说年龄大

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干了20来年,因年龄过大被辞退不给任何补偿,~

1、如果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经济补偿的。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辞退根据不同的情况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也不一样。
2、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合同的话确实什么都不好办事,但是这个领导说实话做的太过分了,可以去找劳动仲裁看一下结果怎样吧?

按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男性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违法。
单位交纳社保费了没有?若没有,问题更大,因为没有工龄记录,影响退休。
建议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解决方法。

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答:现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大型国有企业。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4月15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黄永根。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陕建十一建总部好进吗
答:陕建十一建总部好进。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陕建十一建总部的面试难度评级为中等,进入难度小。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4月15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黄永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我在陕建华山路桥咸阳交大工地3月份干活工资老板承诺当月结清,到现在一 ...
答: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收集各方面 证据,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可打 12333咨询具体电话)投诉。不行 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打 12333电话问地址,收费非常低)。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陕建三建和十一建哪个好
答:分成四个梯队,三建排得上第一梯队,十一建排第四梯队。2、资历方面。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0年,陕西建工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10亿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多项资质。年综合营业额50亿元以上。

陕建一公司九君项目部拖欠工人工资
答:1.如果你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比如说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3.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

陕建集团和中铁十一局哪个好一点
答:2、中铁十一局:成立于1953年,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铁路、公路、桥梁等领域的设计、建设、运营及其它服务。在资质方面,中铁十一局获得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多项资质,但国家、行业荣誉没有陕建集团丰富。

陕建十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答:陕建十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兴路117号。陕建十一建集团是一家建筑工程服务商,属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旗下骨干企业。通过查询百度地图显示,陕建十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址是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兴路117号。

陕建七建为什么是陕建里面最烂的集团公司
答:每月4天休假,另外四天不会给你算加班,即使你是在册职工,没有社会关系,没有背景,就只能在项目上给机关领导们打工,基本上项目上的劳务,材料,分包,租赁等都是领导直接指定并围标的。所以陕建七建是陕建里面最烂的集团公司。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隶属于陕西建工...

陕建十一建几个分公司
答:6个。陕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公司下设分公司6个、直属项目经理部12个、设备安装公司1个及机械化施工、地基工程施工、砼构件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等附属生产企业5个,设福建、上海驻外公司2个。

去陕建总公司上班好还是分公司好
答:根据查询陕建公司官网得知去陕建总公司上班好。陕建总部主要从事管理工作,而分公司主要从事基建工作。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1986年11月20日[1]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业务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及配套;城乡规划;建筑、市政公用、路桥、铁路、水利水电、化工石油、机电安装、矿山、冶炼、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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