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的那个失业金,我以前用的那个159的那个号码没有用了,我现在用的是137的这个号码?

我的失业金是去年2020年11月申请,12月通过,现在今年发了两次,一次是1月15号,一次是2月9~

您好,如果您新单位要给您补缴1月份的保险,需要合同签在1月份,签订日期在1月15号以后,这样1月份的就不用退还。只需要退还2月份。【摘要】
我的失业金是去年2020年11月申请,12月通过,现在今年发了两次,一次是1月15号,一次是2月9号,现在新单位给我上保险,说给我补缴1月的保险,我想问一下,那我应该退还失业金吗?只需要退还2月份发的就行了还是都得全部退还?【提问】
您好,如果您新单位要给您补缴1月份的保险,需要合同签在1月份,签订日期在1月15号以后,这样1月份的就不用退还。只需要退还2月份。【回答】
如果签订日期在1月15号之前,那么我拿的两次失业金都得退还是吗【提问】
也就是说不管保险什么时候上,我2月拿的失金是必须得退还的,对吗?【提问】
是的,是的。【回答】
嗯好的,明白了,谢谢【提问】
不客气,祝您顺利【回答】

失业后必须三个月之内办理失业登记,逾期不做失业登记,即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也视为自动放弃。

为深入推动失业保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请看↓↓
一、减少证明材料
(一)
自2019年6月1日起,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
(二)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减少申报时,应将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会同信息管理部门,在2019年6月1日前根据失业保险经办工作需要细化完善单位减员原因,并指导参保单位认真准确填写信息。
(三)
自2019年6月1日起,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时,应一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二、增加服务供给
(四)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供给,积极完善经办机构设置,推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能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

(五)要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2019年底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厅已设置的综合柜员窗口应都能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暂不具备综合柜员制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失业保险金申领经办窗口。各地应在人社窗口单位、社区等场所设置的自助一体机上增加失业保险业务自助办理功能,方便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查询等业务。
(六)各地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6号)要求,加快市本级与所辖区、县失业保险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失业人员跨地区通办失业保险申领业务。原则上,2019年底前,市辖各区间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应实现通办;2020年底前,各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应实现全城通办。

各地应加快推进“网上经办”,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核对、待遇发放、信息查询等服务。对暂不具备全程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以电话咨询、指导、预约等方式提供服务。

要强化现有信息数据运用,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不再要求领金人员按月到经办场所现场签到,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经办服务。合肥市应在2019年底前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各市要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比对校验工作力度,杜绝统筹区域内违规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现象,有效控制跨统筹地区冒领待遇行为。要通过比对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验证领金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通过比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验证领金人员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通过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公安等部门的外部信息比对,验证领金人员是否主体消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况。
各地要切实加强失业保险数据管理和报送,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基础数据提取放入前置机。自2019年6月起,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可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查询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和待遇领取信息。
(十一)各市要切实负起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以审计指出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属地分解下达,督促辖区各级人社部门发挥征缴、支付、基金监督等部门合力,追缴单位或个人违规享受的资金。其中,各地失信企业违规享受的稳岗补贴资金,应于5月底前全部追回,并于6月5日前将《失信企业资金追回情况表》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冒领失业保险金追缴情况,应按月填报《冒领失业保险金追缴情况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
(十二)要强化基金使用管理风险防控联动机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地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配合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及时向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发放地开展基金追回工作。
(十三)各地要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地市以上经办机构要有内控部门,县级经办机构至少要有内控岗位,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财务至少每月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推进财务业务信息共享,保证业务流与资金流匹配。
(十四)各市要抓紧制定完善统一的失业保险经办规则,严格流程控制,细化待遇核定、资格审批、领金发放等经办规程,定期对关键环节复核、抽检,加快推进“社银接口”,在2019年底实现失业保险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要强化行政监督,定期分析评估经办管理风险,及时提示风险。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打击和震慑各类冒领骗领失业保险金行为。
--(十五)各地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逐项编制失业保险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失业人员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十六)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提高经办窗口服务水平。要完善服务标准,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
(十七)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重要意义,把“畅通领、安全办”作为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措施之一,加大对省级深度贫困地区、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的工作倾斜力度,指导上述地区抓好落实,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八)各市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并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抓紧梳理本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政策,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及时按加以整改,并研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过程中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 | 宋卿
主办 |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以前那个失业金与你使用的电话号码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事业金主要是与你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是相联系的。你改变了电话号码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你领失业金,现在呢你换手机号了,那么你必须和发放失业金的部门取得联系,嗯,去联系他。

如果已经办理了失业金,换手机号码是没有问题的,不用担心失业金的领取。

为深入推动失业保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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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证明材料
(一)
自2019年6月1日起,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
(二)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减少申报时,应将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会同信息管理部门,在2019年6月1日前根据失业保险经办工作需要细化完善单位减员原因,并指导参保单位认真准确填写信息。
(三)
自2019年6月1日起,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时,应一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二、增加服务供给
(四)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供给,积极完善经办机构设置,推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能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

(五)要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2019年底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厅已设置的综合柜员窗口应都能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暂不具备综合柜员制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失业保险金申领经办窗口。各地应在人社窗口单位、社区等场所设置的自助一体机上增加失业保险业务自助办理功能,方便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查询等业务。
(六)各地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6号)要求,加快市本级与所辖区、县失业保险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失业人员跨地区通办失业保险申领业务。原则上,2019年底前,市辖各区间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应实现通办;2020年底前,各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应实现全城通办。

各地应加快推进“网上经办”,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核对、待遇发放、信息查询等服务。对暂不具备全程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以电话咨询、指导、预约等方式提供服务。

要强化现有信息数据运用,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不再要求领金人员按月到经办场所现场签到,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经办服务。合肥市应在2019年底前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各市要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比对校验工作力度,杜绝统筹区域内违规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现象,有效控制跨统筹地区冒领待遇行为。要通过比对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验证领金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通过比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验证领金人员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通过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公安等部门的外部信息比对,验证领金人员是否主体消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况。
各地要切实加强失业保险数据管理和报送,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基础数据提取放入前置机。自2019年6月起,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可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查询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和待遇领取信息。
(十一)各市要切实负起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以审计指出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属地分解下达,督促辖区各级人社部门发挥征缴、支付、基金监督等部门合力,追缴单位或个人违规享受的资金。其中,各地失信企业违规享受的稳岗补贴资金,应于5月底前全部追回,并于6月5日前将《失信企业资金追回情况表》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冒领失业保险金追缴情况,应按月填报《冒领失业保险金追缴情况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
(十二)要强化基金使用管理风险防控联动机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地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配合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及时向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发放地开展基金追回工作。
(十三)各地要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地市以上经办机构要有内控部门,县级经办机构至少要有内控岗位,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财务至少每月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推进财务业务信息共享,保证业务流与资金流匹配。
(十四)各市要抓紧制定完善统一的失业保险经办规则,严格流程控制,细化待遇核定、资格审批、领金发放等经办规程,定期对关键环节复核、抽检,加快推进“社银接口”,在2019年底实现失业保险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要强化行政监督,定期分析评估经办管理风险,及时提示风险。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打击和震慑各类冒领骗领失业保险金行为。
--(十五)各地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逐项编制失业保险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失业人员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十六)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提高经办窗口服务水平。要完善服务标准,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
(十七)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重要意义,把“畅通领、安全办”作为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措施之一,加大对省级深度贫困地区、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的工作倾斜力度,指导上述地区抓好落实,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八)各市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并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抓紧梳理本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政策,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及时按加以整改,并研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过程中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 | 宋卿
主办 |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是可以不用缴纳医疗保险吗...
答: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你交纳医疗保险费,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我想问一下宜兴社保失业金,我现在自己交了一年多了,还有的领吗?
答:有一些地方规定不一样的,一年多了,有一些是两年,按照你们的基本功资,领取的,要有公司给的失业证明就可以。

我今年44岁,社保交了16年,我想问一下我到退休能拿几年的失业金?
答:失业金的领取年限不是根据工龄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我想问一下失业金就发了一个月,就没有发了 应该到哪里去查询?_百度...
答:需要到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进行查询。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

我想问一下失业金问题。我在原单位工作6年缴纳了失业保险。主动辞职。后...
答: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我想问一下失业保险领取后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没有影响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人可以自己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样不会中断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失业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只要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我想问一下失业后没有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答:1、失业保险金依法原本就是一种具有补偿性质的保险基金,没有领取没有什么关系,但据规定,辞职后没领取失业金的,超过60天视为自动放弃,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

我想问下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要根据户口的所在地领取
答: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我想咨询一下员工自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答:不可以。自己离职、辞职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要求,不能申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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