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我出院的时候医药费工厂没有结账拿不到病历和诊断证明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我出院的时候医药费工厂没有结账拿不到病历和诊断证明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可以自行垫付,取回相关材料,劳动仲裁,也可以与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协调配合,申请工伤补偿。

你有诊断书就可以.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者正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结清住院费用,无法拿到出院证明,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医疗机构病历病区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交病案室保管,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复印病历提交;
二、督促单位结清费用;
三、自己垫付部分款项结清费用;
四、申请人社局查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国卫医发〔2013〕31号
第十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
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必须要有出入院证明,劳动者可以垫付然后再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及医疗费。
工伤认定的时效只有一年,要抓紧时间办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医院解决。要求出证明。

你好,我是四个月前在工厂受的8级工伤,治疗费,住院费都是工厂以及工伤保...
答:(山东省)八级伤残为14个月的解除合同时上年度地区平均工资(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的解除合同时上年度地区平均工资(十)劳动能力鉴定费:(社保基金支付)250-300元医保和工伤保险是不同性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伤职工往往在发生伤害时急于就医,一部分费用进入了医保,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执行...

因工伤住院,所有费用都是厂里交的,等到出院开的单据给伤者还是厂里?
答:很多医院是谁缴费,单据给谁,所以很大可能会给了厂里,厂里来走工伤报销手续。

工伤可以报医药费吗
答:工伤可以报医药费。依我国法律规定,工伤是全额报销,受伤职工因治疗、康复以及安装辅助器具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的处理流程如下: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公司垫付的医药费该不该还给公司
答:如果你主动离开原单位的话,你单位还应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你5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老板垫支的医药费,经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后返回给老板。如果你们老板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医药费就不用退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你们老板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

工伤住院后 公司不给医药费和生活费 自己没有钱垫付怎么办?
答: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法律分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工伤期间住院医疗费自己垫付好出院了,问老板要医疗费可不可以给我?
答:如果认定为工伤,保留好住院期间的收费票据,可以向老板索要,不给,申请劳动仲裁,没认定为工伤,就难说。

工伤医药费公司垫付报销的钱是给公司吗
答: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

在工地上受伤了,工友把我送到医院交了住院费,这钱是该我出还是老板出...
答:应该老板出,工地受伤属于工伤,老板应该负担医药费,但你这种情况有点特殊,工友把住院费交了,是人情,如果老板不能及时支付,就要自己先垫付,把住院费还给工友,不能让工友伤心,他没有义务承担你的住院费。应该老板支付 在工地受伤,多数都属于工伤,这时的住院费应该由老板出,因为老板是工地的实际...

...工伤康复后工厂老板要求员工返还工厂垫付的医药费,员工应该给吗...
答:首先你要确认单位是否为你父亲缴纳了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如果缴纳了社保,按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001275.htm,工伤医疗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基金全额支付的,与个人无关!如果没有缴纳社保,按《工伤保险条例》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0793...

我因工伤住院,目前的医药费是单位交的,等我出院后工伤报销完毕,工伤...
答: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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