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军人的什么

根据宪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对军人的保障有哪些~

1、《刑法》:破坏军婚罪,对军婚的实体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婚姻法》:对军婚的程序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3、对军婚中个人财产的设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8、《国防法》第六十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生活福利待遇……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
9、《国防法》第六十一条
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休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
10、《国防法》第六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因战、因公致残或者致病的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接收安置,并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家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
1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2、《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13、国务院颁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军人依法优先的依据是:
《国防法》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本质是:
组建推移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均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必须要落实到方方面面去。

扩展资料:
军人依法优先的意义:
1、体现出社会对于军人职业的尊重。事实上,自从建国以来,中国全社会就一直把“拥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社会任务来抓。军爱民,民拥军,正体现了社会主义体系下军与民之间“鱼水不分离”的重要价值观。
2、让军人得到充分的尊重,让这种尊重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这是新时代下“双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础。没有负重前行,哪儿来的岁月静好。正是因为军人们的默默付出,军队、国防的强大保障,社会才能够真正得以安宁、健康、繁荣。
3、“军人优先”的理念是国防之需要、社会之需要、全民之需要,应该要各个层面需要得以深刻理解和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军网-国防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生活福利待遇,对在条件艰苦的边防、海防等地区或者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在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优待。

扩展资料:

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军人,加强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相应待遇。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军人的职责:

军人的任务是保卫政权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保卫国家安全,为国家巩固国防力量, 抵抗外来侵略者 使祖国强大。军队的力量就是维护国家的稳定不受外来国家的欺凌。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军由若干个师(或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军区、方面军。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为战役战术兵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陆军军(步兵军)、坦克军、空军军、空降军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让尊崇军人成为社会脉动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九条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生活福利待遇,对在条件艰苦的边防、海防等地区或者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在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优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保障军人权益原则,是指军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保障军人权益为基本原则,协调好军人权益与军事秩序的关系。军事法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军人权益构成国家军事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军人权益原则,既是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的逻辑延伸,也是军事法对接现代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

军人职业的牺牲性、高风险性等特点,构成了军事法保障军人特殊权益的现实基础。同时,将保障军人权益原则确定为军事法基本原则,即是我军的优良立法传统,也是维护我国国防利益的客观需要。贯彻落实好现代法治尊重人权的要求,充分确认并维护军人权益,乃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必然要求。

《国防法》第7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第十章:军人的义务和权益。专门规定了军人的各项权益。这构成了保护军人权益原则的立法根据。

军人的一般权益,指军人作为普通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人身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和诉讼权等。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还规定了各种具体的公民权利,在于国家军事利益不相抵触的情况下,这些法定的权利军人理当享有与一般公民不同,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一般权益在与国家军事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受到限制,如集会、游行、示威权、结社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与外国人结婚的权利等。对于这部分受限制的权利,国家通过赋予军人特殊权益予以弥补,从而整体上实现军人权利义务的平衡。

军人的特殊权益,是指军人作为特殊职业的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荣誉权、人格尊严权、婚姻特别保护权、履行职责权和优抚权等。一方面,与其他职业相比,军人职业具有艰苦性、危险性、牺牲性和奉献性,比一般公民履行了更多的义务,因此需要赋予与军人职业相匹配的特殊权益。

军人的公民权利基于军事利益的需要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为了弥补其权利的克减,也需要赋予军人相应的特殊权益。所以与一般公民不同,军人的特殊权益具有补偿性,军人特殊权益的享有是对军人履行军事法义务的行为本身或旅行军事法义务而暂时停止享有或者行使其一般权益的补偿。

对于军人特殊权益,我国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予以保障。例如《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军婚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实行特别保护,《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军人保险法》等对军人权益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还有优待性的条例和办法。地方也有相应的法规与政策。

在建立健全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同时,通过建立涉军维权军地协作机制,开辟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在执法和司法中不断强化军人的权益保障。其中《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为切实保障官兵的切身利益作了指导。

从保障军人特殊权益长远看,还需要在单项立法和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军队职业化改革实践,制定统领性的《军人权益保障法》,在各地探索维权机制的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保障军人权益的执法体制机制。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军人得到全社会的尊崇,不仅是军队激发战斗精神、保持强大战力的关键所在,更是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的安全之基。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千千万万的军人铸起了国家安全、百姓安康的坚强盾牌。人民军队不生产粮食,但所生产的社会公共产品是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而安全如同阳光和空气一样须臾不可或缺。无数事实证明,对军人多一分尊重和崇敬,就会为国泰民安多注入一分正能量。军人拥有更多自豪感、尊崇感、荣誉感,人民就会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和独有的政治优势,对于巩固政权、巩固国防、巩固军队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围绕保护军婚、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再就业等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军人身份深得社会尊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发挥政策制度的调节激励作用,结合国家和军队深化改革推进政策制度创新,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健全有利于官兵成长成才、安心敬业的职业发展机制,推动军人和军属身份地位、权益保障、国家优待抚恤安置立法,深化医疗、住房、工资、保险等制度调整改革,完善体现军事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了体现军事职业特点的政策制度体系,极大地提升军事职业比较优势,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国防、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从而激发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热情和动力。

退役军人经过部队严格教育训练和重大任务考验,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退役军人中党员比例高,思想政治素质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就是要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这既是现实之需,也是改革所向。由此,事关军人退役管理保障的一系列工作将上升至国家层面加以重点对待和解决,一个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保障机制将更加完善,5700多万退役军人办事有了娘家、反映诉求有了渠道,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有了现实保障和依托。

军人的荣誉感,需要通过全社会的尊崇来培植和呵护。

根据宪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对军人的保障有哪些
答:一、宪法与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军人的基本权益。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条文规定具有...

我国立法拟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你觉得军人的名誉重要...
答:在我们国家,军人就是受到我们尊重的,而且他们也是能够让自己有更多无私的行为的。我国立法拟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你觉得军人的名誉重要吗?军人的名誉是特别重要的,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三个原因:一、军人值得...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答:第五十九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第八条 中华人民...

军人依法优先如何规定的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军属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优待。军人执行...

国家和社会对军人的保障有哪些
答: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军人有什么义务
答:第五十九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

我国国防法规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第五条 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第六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

立法拟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你支持这项法律吗?
答:侮辱和诋毁军人的名誉会受到更多人的谴责,也会对我们的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批判这种人,也会谴责这种人。我们也会觉得这样的人不能给自己更好的道德,不能尊重军人,我们会对这样的人有更多的恶评。军...

国家和社会什么什么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答:保障军人权益原则,既是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的逻辑延伸,也是军事法对接现代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军人职业的牺牲性、高风险性等特点,构成了军事法保障军人特殊权益的现实基础。同时,将保障军人权益原则确定为军事法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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