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合法占道需要什么手续~

1、向当地街道、社区申报,待社区同意后,报区市政部门审批发放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随后,再到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办理相应证件。
2、到区城管局审批科提交室外占道展示的申请,经城管局核实,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并不违反《抚顺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的前提,区城管局将予以审批。
市政委执法监督处介绍,市政部门将首先考虑困难家庭、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经营者,他们可根据各区市政部门公布的夜市摊区地址,向当地街道、社区申报.
待社区同意后,报区市政部门审批发放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随后,再到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办理相应证件。

扩展资料
1、对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在近郊四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及市场周围非法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动兜售以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并予以取缔。
2、清理、取缔工作由近郊四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按照下列分工依法同步进行:近郊四区主次干道由市交警支队和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小街巷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市场周围五十米以内由市工商局和市三产办负责。
3、凡非法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清理摊点.对逾期不清理摊点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清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占道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占道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占道费收取标准是由市物价局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为:
施工现场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
补充:占道费收取标准的所有情况
1:各种棚亭和各种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
2:经营店铺门市外部装饰的门脸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20元收取;
3:经营店铺门前摆设、摆放商品物料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
4:零散的经营性商贩临时占道,按占道的摊位每次每个摊点2.00元收取;
5:埋设落地广告牌、宣传牌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日每平方米0.20元收取;
6:各类市场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月每个摊位50元收取;便民服务摊点占道,按占道面积每月每个摊点30元收取;
7:各种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占道费,按每日每平方米0.20元向经营者收取;
8:自行车停车场占道,按每日每平方米0.05元向经营者收取。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原则上全部取缔)临时占道经营。今后凡特殊情况下短时间需要临时占用中心城区非主要街路(自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基线至道路中心线)、广场、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规定实施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中心城区,是指龙沙、铁锋、建华三个区。第四条 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由市容管理、工商、公安、环保、环卫、卫生、财政、物价、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市政府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对特别需要临时占道的申请进行议定审批。城区道路均交由各区政府管理(道路建设实行两级负责,以市为主,以区为辅)。
  (一)市和各区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工商、公安、交通部门授权实施综合执法,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定并负责依法监督、检查、惩处和限期改正工作。
  (二)市和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经批准的临时占道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并负责管理露天市场和早、晚市场及摊区的经营秩序。
  (三)市和各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自行车停车场管理,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四)市、区交通部门负责各种营运货(客)运机动车辆(公共交通车辆除外)和营运人力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并按职责分工管理所辖停车场的经营秩序。第五条 中心城区非主要街道(广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道经营点数量,实行凭证、照定位经营制度。第六条 下列街路、广场一律不得从事占道经营活动:
  站前大街、龙华路、市府路、卜奎南大街、卜奎大街、卜奎北大街、光复街、源地街、青云街、劳卫路、文化大街、永安大街、中华东路、中华路、中华西路、公园路、龙沙路、建设大街、合意大街、安顺路、南马路;站前广场、鹤城广场、工人文化宫广场、迎宾广场(含周边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距前款所列街路路口建筑线50米内不得从事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第七条 除本规定第六条所列街路和广场外,其他街路巷道两侧非占道的临时报刊亭、临时公用电话亭及少量方便群众生活的小型修配摊点和布局合理的香烟、冷饮、水果等经营摊点数量也应从严控制。
  各出城口的临时占道经营活动亦应加以控制,严加管理。第八条 凡从事本规定第七条允许的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挤占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二)支路和巷路应分别留有不少于9.5米和3.5米的通道。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在非主要街道(广场)从事临时占道经营活动,应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持单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明按自己确定的经营项目(内容)分别向所在区的市容城管监察或公安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填写《临时占道申请审批表》并经上述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议定审批后,发给《临时占道证》。
  (二)持《临时占道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其中,从事饮食加工、制作经营和卷烟经营的,在申领营业执照之前,还应分别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身体健康证,烟草专卖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清真食品的,应经政府主管民族工作部门认定。
  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须持居民身份证和自产证明。第十条 经批准的临时占道经营业户,必须按审批的位置从事经营活动,严禁任意移位或扩大占道面积。第十一条 重要街路的部分临时占道经营项目的经营设施,应按照市容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整齐划一。凡在经营活动中产生废弃物的,经营者应自带清扫工具和垃圾容器,及时清理,保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第十二条 临时占道进行经营性宣传、咨询和有奖销售的,应经市容主管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同意批准。第十三条 企业和个人参加有关方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在街路上进行的经(展)销活动,亦应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并应在划定的街路范围内进行。

摆摊占道经营的处罚标准是怎样
答: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

占道经营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如果因经营需要临时在道路两侧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

如何向城管申请摆摊
答:向城管申请摆摊的流程如下:1、持证申请。如果有意向要摆摊的,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证件照,去到经营所在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申请,按要求填写《临时占道经营申请表》,每个地区的申请表都不一样;2、部门审核。城管执法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出具完备的材料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

占道经营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占道证如何办理
答:1、向当地街道、社区申报,待社区同意后,报区市政部门审批发放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随后,再到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办理相应证件。2、到区城管局审批科提交室外占道展示的申请,经城管局核实,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并不违反《抚顺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的前提,区城管局将予以...

非法占道经营怎么处罚
答:非法占道经营的处罚如下:1、对于有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行为人,相关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对其进行管理:2、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3、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4、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什么是违法占道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

城市占道经营违反城市管理哪一条
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相关管理条例如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占道施工的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答:需要占道施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办理占道审批手续,未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占道施工。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需要的材料:首先,要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的合法证明资料及申请报告,向“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管占道经营处罚依据
答:法律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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