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16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注册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第八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可以转出,履行变更登记程序。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注册专业;3、所在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4、所在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管理部门。你只需要将变更注册所需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另外在你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能再次变更注册了。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考试设4个科目,考试分2天进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后一年内不能转注,一年之后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许再变更。就是注册后不许工作满一年。初始注册满一年后就可以转注册,转注册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监理工程师要转注册的要符合的条件有: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如已经是转注册的则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原注册单位要同意变更转出;没有建设部的其他证注册在原聘用单位;在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要拿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要有新的注册接收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初始注册一年内不允许变更注册,超过一年的,一年内不能变更超过两次。监理工程师每科的通过率有30%,监理工程师考试根据每年的监考内容,涵盖的知识点不相同,通过率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并且还有区域限制的,但是可以知道一科的通过率较高,四科目的通过率普遍就会偏低一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注册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后,注册后就可以担任总监了吗,还是要经过一定时间...
答:通过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后,只是具备了担任总监的资格,具体是否能担任总监由用人单位决定,这个和时间无关。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规定
答: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抢首赞 评论 分享 ...

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
答: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要求 1、申请注册的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确保已经取得了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2、申请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还要确保已经受聘于一个相关的单位。3、申请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还要达到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4、申请者还必须要确保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几年内必须注册
答:监理工程师申请注册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以下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答:一、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文件规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部令)第四章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未满一年能否转注册
答:可以转出,履行变更登记程序。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注册专业;3、所在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4、所在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管理部门。你只需要将变更注册所需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另外在你...

钦州监理工程师注册:免费注册,法律依据详解
答:免费注册钦州监理工程师注册完全免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法律依据详解钦州监理工程师注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本文将对这些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读。办理地点钦州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办理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兴...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拓展阅读】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未满一年能否转注册
答:可以转出,履行变更登记程序。1.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47号)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变更执业单位;注册专业的变更;变更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变更登记管理部门。您只需提交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变更登记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登记。监...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答:监理工程师职业培训:监理工程师职业培训是为了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而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监理工程师职业培训是获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监理工程师职业标准:监理工程师职业标准是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行为和职业能力的依据。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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