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起诉 还必须要公安局立案吗

如果要起诉别人,要先去公安局立案还是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诉状~

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前者需要先去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立案,后者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诉状。自诉案件的典型类型有: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等。法律分析”国家公诉“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是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机关,被其起诉的公民具有相应的权力,因此,大部分犯罪活动都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或检察院直接侦查,通过检察院起诉才可以进行审判,因此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先去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立案。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可以自行提起诉讼的几种案件,这些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如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等,公民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诉状,由法院进行受理。另外,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于自诉案件,建议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节约司法资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如果你报的案性质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你报的案件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170条规定,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是行政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作为义务;如果你只是民事赔偿,直接到法院起诉就行。

民事诉讼直接上法院起诉即可,不需要公安局立案。如果涉及到了刑事案件,则需要公安局立案。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如果其所涉及的诉讼是民事纠纷,那么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以直接进行起诉。如果之前已经在公安局进行过举报,但公安机关对公民的举报不立案的,公民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再具体一点就是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属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诉案件、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由以上部门管辖。经济、婚姻家庭、民事商事纠纷,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确实存在应受理未受理的情形,可以向县局、市局反映,经县、市局核实后,责令及时调查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不作为的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受理。另外一种可能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对于刑事案件,一般应该向公安部门报警,
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立案。
【2】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
【3】自诉案,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
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罪;重婚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如果案件成立,被告人要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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