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是否都是真实的?

上市公司的季度财报年度财报数据从哪里来,都是自己公司的财务出的吗?会不会造假?谁来监管?~

财务报表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才能发布,公司负责人和事务所都要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证监会进行监管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作假:
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在1997年《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发布之前,由于对关联方交易缺乏约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内部关联企业的关系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转移项目、签署各种协议、合约等五花八门的方式,以调节收入、利润数字为目标,寻找各种合乎逻辑的借口,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实质性转移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美丽谎言。《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以后,对关联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但由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东故意向中介监督机构隐瞒关系和关联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机构的审计不深入,过于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词,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财务报告的情况就难以杜绝。
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每到年底,各家“T”类或准“T”类公司为避免停市摘牌厄运,挖空心思,利用各种形式的重组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一锤子买卖生意”方式调节报表,扭亏为盈,涉险过关。还有一些本来有较好业绩的企业,为了给人以高成长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纵二级市场价格等),“大幅”增长利润。实际上,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仔细阅读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我们不难看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这还不算,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项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其配股资金,风险揭示不明。 由于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加之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就不足为怪了。实际上,大股东挤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资金可以说占了很大的层面,只不过是占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罢了。在二级市场的收购战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转让及各种重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专冲着想通过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级市场的便利筹资条件进行“圈钱”的图谋行为。在挤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过内部融资、借贷,也有隐形的方式如通过内部银行结算占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时往往是回避或含糊其辞。实际上,控股股东挤占挪用的资金往往因为投资失策或变成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而不能按期归还或归还时大打折扣,可谓“借钱容易还钱难”,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笔长期应收账项,时间一长,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大肆公开造假,人为编造原始凭证,出具极具欺骗性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国证券市场时有发生,早年间的“琼民源”、“银广夏”事件,使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产生怀疑,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危机”。一般情况下,纯粹弄虚作假、故意编造原始凭证和虚假商业合同等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占极少数,但笔者认为这是会计信息造假最恶劣的一种,因为它不同于利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会计规则的伸缩性在有限的范围内调节财务数据。譬如少提各项减值准备以求虚增利润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他们通过编造不实的购销、代理等各种合同或协议,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润的原始交割单证,按照其设定的收入和利润数字,从主观意志出发,在具体构成经济事项的表象上蒙骗执业不够严谨的中介审计机构和投资者,采取此种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后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如与二级市场黑庄勾结操纵股价、恶意圈钱、免于摘牌而孤注一掷等等。
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揭示不明确、不完整或回避揭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的经济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仲裁或诉讼、债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等。可以说目前从普遍意义上讲,上市公司绝大部分在或有事项上的相关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确、不完整甚至有些采取回避的态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经济现象认识不深,事前估计不足,认为在或有事项可能发生但没有实际发生前没有必要加以确认记录;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具体会计信息披露人员对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项无法确认和记录,如公司出现担保业务后不反映也不主动向中介机构提示,外界考证起来比较困难,甚至还有个别少数领导签字盖章担保后,企业本身的财务人员都不知情,更谈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项实际发生,公司面临承担责任时,一般数额往往较大,致使广大投资者有一种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什么是真实?这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过,在证券市场上确实有一整套机制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每股收益是财务数据中的其中一项。这套机制是这样的: 财政部公布会计准则(在外国,一般是会计师协会,属民间组织),证监会及交易所公布信息披露要求——〉企业管理层编制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盈利性企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会计报表真实与否发表意见——>公布会计报表(年报)。如果事后证明,会计数据是假的,那么需要根据“审计准则”划分责任,并接受法律的惩罚(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安达信在“安然事件”中被迫关闭)。在中国,一方面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较差,另外一方面,由于事务所规模较小,上市公司以审计费为饵,很容易逼迫事务所发表误导性的审计意见,加上监管当局还不十分成熟,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令人担忧(著名的例子有银广厦,还是德隆)。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与否,请君自酌,但我相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在逐步不断提高之中,只是目前,还无法让人完全满意而已。

年报会有审计师审计,总的来说应该是比较真实的.但也不时会有造假.

大多数是可信的 但是造假的事件也是出现过的

auditing只能提供reasonable assurance,再说也不可能查全部的帐。

90%的真实度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答: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答:上市公司每年要公布四次财务报表,分别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一季报公布时间在在4月底之前,中报为8月底之前,三季报为10月底之前,年报为次年1月中旬起至4月底要公布完毕。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每个公司公布的时间不一样,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在...

上市公司的年报财务报表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吗
答:至于作假,那是可能的,但不能说大部分都是作假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答: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需在半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报告的摘要在指定的报刊上披露,正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答:从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同样,如果一家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显示出了持续的营收增长和稳健的财务状况,那么这可能会增强投资者对这家公司未来的信心。总的来说,定期披露财务报表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确保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上市公司年报是合并报表吗
答:法律分析:不是。年度报告不仅包含报表,也包含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合并报表是同一控制下的母公司将其与子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和权益合并后的报表。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答:四次。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因此上司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四次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的报表是对外公布吗
答: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是要对外公布的,每一个会计年度都要公布两次财务的,年度报告是每年结束后4个月内,半年度是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季度报告是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所有内容都是会计做吗?
答:一般说来是的,不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偷懒的话,只做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就行了。 一般企业应该都要,因为工商年检时需要交一份审计报告 不过有些小公司好象没审计过 财务会计报告由哪些内容组成? 财务报表和附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报表附注...

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随同财务...
答:是对的,因为审计报告与你最终的财务报告应该是一致的,而且是有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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