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手册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嘛

办理劳动手册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吗~

您好!《劳动手册》现在已经更名,叫《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单凭复印件办不了。相关政策如下:
一、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用人单位招用录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当自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二) 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登记备案表》和《就业登记花名册》;
3、劳动合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4、劳动者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还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就业登记申请后,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办理退休手续,应在15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注销就业登记等手续。
二、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4、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本地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二)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除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必要时提交户籍证件)、常住地证明、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外,应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交毕业证(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及有关部门未安置证明;
军人退出现役提交复转证明和有关部门未安置证明;
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交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被征土地(林地)证明。
从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单位已不存在的失业人员可提交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代理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股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注销或停业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失业的提交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证明及有关失业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提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明;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交有关法律文书。
9、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按照隶属关系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转移手续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完善有关申领手续后将失业人员档案及相关资料移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失业登记。对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与管理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全国统一样式和编号,一人一号,补发或换证时,证书编号保持不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可按要求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检查所有项目是否认真如实填写,审核属实盖章后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办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顺利开展,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指定经办人员办理,不受理个人业务。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三)劳动者在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其本人保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录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交还劳动者。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相关记录页面记载内容已满的,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予以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补发均实行免费。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1、审验范围为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
2、审验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3、审验应核实其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或援助等情况;
4、年度审验工作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注销: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八)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建立《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台帐,及时准确记录发放管理信息,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4555”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补贴待遇办理流程
(一)申报对象
原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即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户籍性质属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申报条件
1、县原国有企业截止2003年10月前失业人员。
2、县原城镇集体企业截止2008年5月前出现的失业人员。
3、对于原国有企业(截止2003年10月底)、城镇集体企业(截止2008年5月底),破产清算结束后出现的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储金会、基金会等,暂不受理。
4、原“4050”人员已享受3年就业补贴待遇期满,不得重复申请享受“4555”补贴政策。
(三)申报材料
1、《“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登记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缴纳发票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6、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社区及乡镇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核查认定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接到“4555”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对是否原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失业职工、年龄是否到龄、是否城镇非农业户籍等逐项进行审核调查,确认无误后,认真填写《街道(乡镇)“4555”就业困难人员核查认定表》,每半年统一汇总整理一次,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
2、审核拨付
县人社局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每半年上报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将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支付给“4555”就业困难人员本人。

一、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二、上海毕业生可就近办理劳动手册
1、具有上海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者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办理《劳动手册》免费,一般当天即可办妥。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扩展资料
一、手册作用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 《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按当地《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二、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手册

您好!《劳动手册》现在已经更名,叫《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单凭复印件办不了。相关政策如下:
一、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用人单位招用录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当自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二) 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登记备案表》和《就业登记花名册》;
3、劳动合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4、劳动者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还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就业登记申请后,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办理退休手续,应在15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注销就业登记等手续。
二、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4、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本地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二)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除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必要时提交户籍证件)、常住地证明、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外,应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交毕业证(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及有关部门未安置证明;
军人退出现役提交复转证明和有关部门未安置证明;
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交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被征土地(林地)证明。
从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单位已不存在的失业人员可提交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代理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股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注销或停业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失业的提交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证明及有关失业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提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明;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交有关法律文书。
9、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按照隶属关系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转移手续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完善有关申领手续后将失业人员档案及相关资料移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失业登记。对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与管理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全国统一样式和编号,一人一号,补发或换证时,证书编号保持不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可按要求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检查所有项目是否认真如实填写,审核属实盖章后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办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顺利开展,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指定经办人员办理,不受理个人业务。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三)劳动者在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其本人保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录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交还劳动者。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相关记录页面记载内容已满的,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予以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补发均实行免费。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1、审验范围为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
2、审验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3、审验应核实其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或援助等情况;
4、年度审验工作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注销: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八)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建立《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台帐,及时准确记录发放管理信息,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4555”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补贴待遇办理流程
(一)申报对象
原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即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户籍性质属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申报条件
1、县原国有企业截止2003年10月前失业人员。
2、县原城镇集体企业截止2008年5月前出现的失业人员。
3、对于原国有企业(截止2003年10月底)、城镇集体企业(截止2008年5月底),破产清算结束后出现的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储金会、基金会等,暂不受理。
4、原“4050”人员已享受3年就业补贴待遇期满,不得重复申请享受“4555”补贴政策。
(三)申报材料
1、《“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登记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缴纳发票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6、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社区及乡镇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核查认定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接到“4555”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对是否原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失业职工、年龄是否到龄、是否城镇非农业户籍等逐项进行审核调查,确认无误后,认真填写《街道(乡镇)“4555”就业困难人员核查认定表》,每半年统一汇总整理一次,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
2、审核拨付
县人社局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每半年上报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将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支付给“4555”就业困难人员本人。

劳动手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当然也可以选择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并带好以下凭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凡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同意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求职登记和办理...

劳动手册到哪儿去办理,要带哪些东西?
答:办理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即可。对于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审核后向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是由市...

上海浦东办理劳动手册在哪里
答:上海劳动手册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复印件都验原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浦东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表:

如何办广州劳动手册
答:本市户藉人员办劳动手册向公司提供失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收到员工提交的资料后,到公司所注册所在地的区劳动局(你应该是天河区劳动局了)为员工办理劳动手册,要拿员工的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劳动手册怎么办理啊?
答: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怎么办理
答: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办理劳动手册需要什么材料
答: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怎么办理?
答: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上海户籍劳动手册在哪里办理
答:具有上海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者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

劳动手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1、劳动手册办理需要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业证书。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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