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淘宝打假第一案胜诉, 天下无假的时代就要来了

脂肪粒能去除吗?~

去脂肪粒的正确姿势!和千千一起学起来吧

脂肪粒会自动脱落的。
脂肪粒,是美容上的一个俗称,一般为米黄色颗粒状,在眼睛的周围。多发于额头,膝盖处。如果从医学角度讲,脂肪粒应该分为粟丘疹和汗管瘤两种,大家通常说的脂肪粒实际上是指粟丘疹。粟丘疹一般不用治疗,只要注意面部清洁、避免过度去角质或长期画浓妆,并选择清爽不油腻的眼霜,坚持一段时间后即会自然脱落。

扩展资料:
1、自制精油:保加利亚玫瑰1D、罗马甘菊1D、德国甘菊2D、薰衣草3D、玫瑰果油3ml、甜杏仁基础油10ml、葡萄籽油20ml充分混合,每天轻柔按摩长脂肪粒的地方,记得不要太用力气,一周后脂肪粒即可部分消失,三周后就可以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记得调配好此按摩油后一定在测敏安全后才使用。
2、维生素E:每晚洗完脸后,用维生素E油在有脂肪粒的地方涂抹均匀,大约两周时间脂肪粒就会干掉,这时很容易就可以剥落了,但有些也无效。
涂抹维E的方法比较保险,但耗时较长,有些人看到自己脸上的脂肪粒就忍不住要去挑。不过发在眼睛周围的脂肪粒,还是用抹维E或眼霜的方法,比较靠谱。
3、用针挑出脂肪粒:需要手巧的MM,最好有挑青春痘的经验。当脂肪粒长在离眼睛很近的地方时,最好不要轻易动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脂肪粒

这是电商历史性的一天!

刚刚,淘宝打假第一案宣布胜诉。

售假网店再也不能心存幻想能得到网购平台的庇护,这标志着一个真正干净、没有假货的电商时代即将到来!

这一刻,我们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

淘宝起诉售假店铺,获赔12万

就在今天(7月20日)上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起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

这是全国首例电商打假案,也成了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

此前开庭时,被告人姚某辩称是成本上涨导致售假,这一说法遭到了法院的反驳。

判决书中明确:被告不能以此为借口进行售假,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有违诚实信用,被告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图为原告律师出示相关证物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第一案的胜诉让阿里在追杀假货分子的道路上更加自信。

除此案外,淘宝还在上海起诉售卖假五粮液的90后卖家,在深圳起诉售卖施华洛世奇假表的淘宝商家,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阿里打假的阳谋

淘宝网作为阿里巴巴公司旗下国内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长期以来因为“存在平台售假、监管自查不力”等问题受到众多指责。

虽然马云和阿里在打假上花费了很多心思,但收效甚微。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淘宝网有超过12亿件商品,如果没有人投诉,很难发现。

而售假的淘宝店铺通常都会配置专业的差评处理师,要么诱以金钱,要么补发正品,再配合“生存不易”的苦苦哀求,大部分消费者都会把差评删了,更不用说投诉到淘宝平台了。

而《消费者保护法》作为传统领域消费者保护的重要依据,始终停留在高度保护消费者,平台一直是作为一级责任主体。

淘宝网作为阿里巴巴的现金牛,马云自然不希望淘宝受到假货的拖累,所以马云迫切地需要一个典型判例,一套“便于平台统计计算所主张损失的计算公式”!

虽然此次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仅为12万元,与淘宝“索赔267万元”差距甚远,并不能称之为惩罚性赔偿。

不过,“电商打假第一案宣判”仍然弥足珍贵,这表明法律部门已经认同了“售假会对平台造成损伤”的理念。

此外,网络售假非常普遍,除了淘宝之外,诸如京东、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等知名电商平台,均曾被曝光有卖假货。

消费者看到淘宝起诉售假商家,自然也会希望其他电商平台也参与进来,共同向网络售假宣战。可以想见,接下来肯定会有其他电商平台迫于舆论压力跟着起诉售假店铺。

这样一来,淘宝就从假货的代名词摇身一变成了打假先锋,简直完美。

但是,无论淘宝是出于私心还是公心,如果真的能促使所有电商平台一起努力,对售假进行全方位不留死角的打击,让制假售假者无处藏身,从而净化电商环境。

这对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们必须要感谢淘宝。

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假货

胜诉背后也有遗憾。一件假货背后牵涉的是一整条造售假产业链,而当前刑事判决处罚过低,对利润丰厚的产业链人群来说还不足以形成震慑力。

我国早已成为全球电子商务的第一大市场,但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例如,我们现在适用的依然是1993年出台的《产品质量法》,罚款的标准依旧停留在24年前,这直接导致我们行政监管的处罚力度低,对违法者不构成威胁。

仅2016一年,阿里巴巴共排查制售假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截至目前确认有刑事判决的仅33例,制假售假所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不足1%!

这也是为什么马云会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因为只有完善法律法规以及调动各职能部门,才能真正惩戒制假者。

这次淘宝打假第一案更多也是个象征作用,因为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仅为12万元,也与淘宝“索赔267万元”差距甚远。

一个真正干净、没有假货的时代,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要走,但如果切实执行“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胜利就在眼前。

对于这些观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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