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工伤伤残鉴定异地可以鉴定吗?~

不能,一般是参保所在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认定不能异地办理。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在异地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属于工作原因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法律没有强制的限制,但是异地的工伤鉴定和本地的肯定会有一定差异,一般情况下还是不建议在不相干的异地进行工伤鉴定的。
一、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和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没用的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应当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其它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鉴定内容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我们大家都知道要是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工伤,我们国家对于工伤的人规定的是要有补偿标准的。对于工伤有些人可能去别的地方进行治疗,那么这个时候申请工伤是可以吗?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申请吗?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一般来说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统筹地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申请吗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早就有着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应该去当地的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申请,所以

劳动合同签订的企业所在地,才能做工伤认定!也就是说,企业在哪里,就要在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第2规定,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只要是你在工作地方出的事故就算工商,工伤认定最好去三甲医院,大医院认定比较好,

异地发生工伤应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职工发生意外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情况来确定工伤,发生争议的,可以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

工伤在本地总公司在异地可以在本地仲裁和认定工伤吗?
答:如果您在异地的总公司发生了工伤,就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如果该总公司在当地也有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您可以在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和赔偿。如果该总公司在当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情况选择在异地申请认定工伤和赔偿,或者在本地...

工伤鉴定能否在异地申请
答:工伤鉴定一般是不能在异地申请的。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当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一般申请地并不包括异地。

如何申请异地工伤鉴定
答: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自己不能自行选择认定工伤的地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同,用人单位很可能因为这种过错而获利。 《...

异地工伤能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您好,不可以的,在缴纳社保地申请或者工伤发生地申请。

异地工作十年,患上绝症,因身体不能行走,随时有生命危险,回到本地,想...
答:如果是职业病,可以在异地申请工伤认定;疾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异地工作10年,患上绝症,如果是职业病,应当在异地疾控中心进行职业病鉴定,而后向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

劳务派遣公司不是本省的保工伤怎么报
答:职工被派遣到异地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是工伤事故发生地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在工伤事故发生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事故发生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分析...

请问一下,我在外地受了工伤,可不可以回老家作工伤认定呢?
答:不可以,按照属地管辖的规定,你只能受伤的地方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后续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异地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答: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

工伤鉴定能否在异地申请
答: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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