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_法停_太久怎__

~ 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被吊销,属于公司解散的事由(《公司法》第180条)。发生公司解散事由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将可能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要求吊销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债务人公司,公司被吊销后,公司解散事由产生,股东也可以基于此要求公司进行解散。解散事由产生后未按照法律规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公司债权人有可能突破股东有限责任,追究股东责任;股东多一条解散公司的途径,无须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有利于公司股东、债务人借力登记机关的行政措施,该通知称:为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例1:公司虽未正常生产,开展部分经营活动的,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停业”【(2016)鄂07行终27号】郑某以某公司逃避生效裁判确定的赔偿义务,向市工商局递交《关于某公司歇业后工商部门应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举报信》,反映某公司“??歇业(即停业)达三年”,要求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其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清算,保护债权人利益。被告市工商局经现场查看、调取证据、询问当事人,核查到:某公司于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经营状态为歇业,该公司未正常生产,但在开展售后维修服务。作出被诉《关于对某公司歇业后工商部门应吊销其营业执照举报的回复》,内容为:经调查表明,某公司所反映情况,不符合《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不应给予其吊销的行政处罚。原告郑某不服该《回复》,向被告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被告市政府作出维持《回复》的复议决定。原告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某公司虽已停止生产,但对其出售的机械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的行为,表明部分经营活动仍未间断,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停业”情形。虽然原告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但仍然具有重大意义,市工商局调查得知该公司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经营,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公司经营中,有不少公司的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更有甚者侵害债权人权益,“一走了之”,事实上也处于停业状态。债权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面对这样的公司时维权难度更大,如确实存在停业情形的,也可尝试请求登记机关吊销。
案例2:股东可申请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进而解散公司【(2016)琼0271行初41号】被告市工商局作出《关于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申请的复函》,内容为:向我局申请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规定,经向省局请示,申请人应提交“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证明材料。但截止目前,各级省、地方工商部门就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无统一标准,即无法判定和证实公司是否属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情形,因此难以执行。原告王某诉称,其与魏某注册成立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自2009年底就已不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此后,公司印鉴等都已丢失,一直未能注销该公司。因工作需要,原告向被告申请吊销该公司,被告未予准许。原告提起本诉,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撤销《关于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申请的复函》。2、判令被告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被告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的规定。被告对原告提出的《关于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申请》,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关于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申请的复函》,被告在诉讼中依法应对作出该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即应对公司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在没有调查清楚也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形下,作出不予吊销营业执证的被诉行政行为,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本案中,原告欲“借”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达到解散公司之目的。原告因另一股东下落不知,想解散公司,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司法解散难度较大,原告不得已另寻他路。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停业”,即可能以此为由申请吊销公司,达到解散公司的目的。

企业股票停牌太久会怎样?
答:一般情况下不会停牌太久,在相关事项公布以后就会复牌。但极少数股票除外,比如一些涉及面很广的资产重组等等,有可能会比较停牌比较长时间,但需要定期出公告并说明停牌期间事项进展情况。停牌太久比较考验投资者的耐心,既不是...

公司停工停产劳动法是如何规定
答:劳动法对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的定...

公司停工停产劳动法经济赔偿
答:法律分析:补偿标准是,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公司非法中断社保医保我该如何维权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

公司停职停多久是违法
答: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关于企业停职时间的具体规定。但是,停职不同于开除,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停职期间单位应发放劳动者基本工资。待岗必然会涉及到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和变化,按照《...

企业欠费社保太多太久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1、以杭州市和合肥市为例,清欠个人部分社保费用(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后就可以正常缴纳,由此可见如果单位欠缴了,个人是可以补缴费用的;2、以天津市为例,停缴两个月以上,去...

你好,公司多长时间不安排工作,员工可以去告他?
答:劳动法规定规定了,如果公司遇到了经营上的问题,是有停工放假的权利,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流程。1、首先公司要将停工的原因及停工放假的时间对全公司进行公示,且停工时间不能过久。2、停工针对的人员是范围性的,不能针对某一...

公司叫员工待岗,怎么办
答: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法律依据】:《...

中环股份停牌如此之久,到底公司出了什么问题
答:1、停牌 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2、原因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

企业停交社保,对企业和法人有什么处罚
答:企业和法人在法律上是两个概念,但如果企业经依法注册享有法人资格的,这是企业和法人就是一体的,即法人就是指这个企业,在企业停交社保的,根据最新的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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