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咋办~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过了30天了,本人可以进行申请。一般来说,由用人单位事故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 工伤认定 超30天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 社保 局出具 工伤认定书 的时间是多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 的申请程序。 三、社保局如何调查工伤?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 证据 收集参照行政 诉讼 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单位申报工伤的时效是事故发生后30天内,如果逾期没有办理,受伤职工本人可以委托家属申请,这个时间周期比较长,在1年内提出都是可以的。申请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 工伤赔偿程序 中的第一步。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过了30天了怎么办
答:工伤认定 申请超过30天的还可以由职工或者其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 当中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能申请吗
答:法律主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 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可以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过30天怎么办?
答:一、 工伤认定 申请时间超过30天怎么办? 个人受伤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超过30天还能申请吗
答:1、可以。需要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申请吗
答: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但是如果所在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在30天期限内提出认定申请,那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即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

责任认定书超30天如何报工伤
答: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超过30天怎么办
答: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 工伤认定 ,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鉴定超过30天就不能赔偿了吗
答: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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