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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是什么意思?~

资源共享   基于网络,资源是大家最最基本的东东,所以基于资源的各种收费随之而来,但是许多网络爱好者不求利益,把自己收集的一些通过一些平台共享给大家,这就是资源共享,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有能力的朋友还是购买原装正版的产品。
  资源共享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共享。
  1.1 打印共享局域网内建立一台打印服务器,可以为局域网所有用户提供打印服务。
  1.2 邮件功能邮件服务器可以为企业内部所有员工提供基于用户名的邮件转发、分发、抄送等服务,并且可以在服务器上完成方便的管理、备份、删除、收回、恢复等工作。
  1.3 网络聊天最常见的便是Whiteboard, Netmeeting, WebEx等应用程序,可以实时、快速的实现位于不同物理位置的用户之间的语音、视频交流。
  1.4 实时消息例如Yahoo IM、MSN等应用程序,可以实现局域网、互联网范围内的消息转发。
  1.5 数据库数据库服务器是企业局域网内部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减少冗余度、集中存储和管理、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等功能。
  2、网络存储常见的便是文件共享服务,采用FTP和TFTP服务,使用户能够在工作组计算机上方便而安全的访问共享服务器上的资源。
  3、资源备份随着网络攻击和病毒的发展,资源备份也成为了资源共享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代企业大都采取实时高效的资源备份方式,以便在网络崩溃的时候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信息,以及在灾难恢复的时候起到最大的作用。
  4、人脉关系
  5、设备

资源共享是基于网络的资源分享,是众多的网络爱好者不求利益,把自己收集的一些通过一些平台共享给大家,但是随着网络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共享在社会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中文名
资源共享
外文名
resource sharing
原 理
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共享
资源共享类型
教育,专业文献,PPT,应用文书
要 点
基于网络,
问 题
基于资源的各种收费

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扩展资料: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农业资产计价的规定:

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

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财会〔2007〕15 号    


  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会计科目表



  附注:合作社在经营中涉及使用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可增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科目编号109);合作社在经营中大量使用包装物,需要单独对其进行核算的,可增设“包装物”科目(科目编号122);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以外的其他农业资产,需要单独对其进行核算的,可增设“其他农业资产”科目(科目编号149),参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进行核算;合作社需要分年摊销相关长期费用的,可增设“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科目编号171)。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的库存现金。

  二、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合作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合作社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3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收以及暂付款项,包括因销售产品物资、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利息等。

  二、合作社发生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取得用暂付款购得的产品物资、劳务时,借记“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收及暂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

  114成员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服务,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按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而应收取的服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收到成员给付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款项和服务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收到成员交来的产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下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成员欠合作社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合作社欠成员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款项”反映。

  121产品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库存的各种产品和物资。

  二、合作社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三、合作社生产完工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四、产品物资销售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销售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产品物资领用时,借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合作社的产品物资应当定期清查盘点。盘亏和毁损产品物资,经审核批准后,按照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等科目,按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盘亏和毁损产品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产品物资品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库存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

  124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

  按合作社支付该项委托加工的全部费用(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125委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委托外单位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销售的商品时,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

  三、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款”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应支付的手续费等,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代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代销商品或委托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委托外单位销售但尚未收到代销商品款的商品的实际成本。

  127受托代购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为采购商品的实际成本。

  二、合作社收到受托代购商品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

  三、合作社受托采购商品时,按采购商品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

  四、合作社将受托代购商品交付给委托方时,按代购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受托代购商品收取手续费,按应收取的手续费,借记“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收到手续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受托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受托采购尚未交付商品的实际成本。

  128受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二、合作社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

  三、合作社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本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

  四、合作社给付委托方代销商品款时,借记“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委托代销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售出的受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131对外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各种对外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合作社兴办企业等投资。

  二、合作社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等方式进行对外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价值与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收回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获得股票股利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五、投资发生损失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成员往来”等科目,按照扣除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发生损失对外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对外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对外投资的实际成本。

  141牲畜(禽)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牲畜(禽)资产分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

  二、合作社购入幼畜及育肥畜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发生的饲养费用,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三、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产役畜),贷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

  四、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五、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期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役畜)。

  六、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销售牲畜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以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牲畜资产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八、牲畜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牲畜资产账面余额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九、本科目应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

  142林木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成本。林木资产分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类。

  二、合作社购入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投产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三、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四、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济林木)。

  五、合作社购入非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六、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七、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林木采伐出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以林木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林木资产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九、林木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林木资产账面余额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十、本科目应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按林木的种类设置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购入或营造林木的账面余额。

  151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固定资产的原值。

  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相关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经过批准的投资者所应拥有以合作社注册资本份额计算的资本金额,贷记“股金”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四)收到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合作社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收到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五)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成员往来”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对外投资投出固定资产时,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投资各方确认或协议价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七)捐赠转出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也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归集,捐赠项目完成后,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三、合作社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2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3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建造等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其原价加上运输、保险、采购、安装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

  三、建造固定资产和兴建农业基本建设设施购买专用物资以及发生工程费用,按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等科目。

  发包工程建设,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按实际预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拨付材料抵作工程款的,应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应按该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

  自营的工程,领用物资或产品时,应按领用物资或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工程应负担的员工工资等人员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成员往来”等科目。

  四、购建和安装工程完成并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工程完成未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

  154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因出售、捐赠、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捐赠、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款”、“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合作社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161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合作社按下列原则确定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登记入账: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无所附单据的,按经过批准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经过批准的投资者所应拥有的以合作社注册资本份额计算的资本金额,贷记“股金”等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无形资产从使用之日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扩展资料: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农业资产计价的规定:

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

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处理,会计科目及报表,刚刚从事这个工作,好多都不...
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三)...

农村合作社会计账目怎么记农村合作社会计账务处理
答:17、借,发票价12000元,按投资评估价格或各方确认的价值、盈余分配的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18、(2)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金。19、该账户应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工程验收完成交付使用、“银行存款”,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固定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根据凭证登记账簿,出具财务报表。比如实现收入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结转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民合作社怎样做帐
答: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

农村合作社与一般的企业在会计处理方面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详细的...
答:反映农业资产的现有价值。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四、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求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答:(二) 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 合作社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其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四) 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业务...

农村合作社怎么做账报税
答:总之,农村合作社做账报税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农村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税务合规和经济效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新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借:预付账款--待摊费用(暖气费)仙: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2.办公桌 、电脑可以折旧5年,其中电脑也可以折旧3年。3.分红的分录怎么做:A、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B、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公积 C、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含财务报表及其他表格),即账务处理,可以发...
答:合作社应于年末编制财务状况说明书,对年度内财务状况做出书面分析报告,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说明。财务状况说明书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内容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合作社的股金总额、成员总数、农民成员数及所占的比例、主要服务对象、主要经营项目等情况。 2.成员权益结构 (1)理事...

农业合作社收到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怎么核算,求详细解答,谢谢
答:1、收到政府支农资金,应该视为企业的非日常活动,也就是把政府补助视为营业外收入。2、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支农资金 注意:不可以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不得拆分给成员,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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