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前也就是1995年1月1日以前,错判的案件如何得到赔偿,当时有什么相关赔偿规定?

国家赔偿法公布以前的赔偿适用何法律~

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申请赔偿时效为2年,已过时效(过期)的不预赔偿。问题是:2年所谓的时效究竟从哪里来?!
冤案即:国家政府机关包括、公安、法院等对公民人身权、合法财产的侵犯,即剥夺或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包括其合法财产及参与社会公平竞争、个人经济发展及生活、学习等一切合法权利。
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确有规定:申请赔偿时效为2年,但问题是:
1、很多冤案是发生在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的2、3年前,照这个逻辑这些冤案的索赔不都过期了吗?!
2、1995年以前根本就没有这个国家赔偿法,事实是根本就谈不上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过期”二字,既然事实上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就得依法赔偿!
3、退一万步,就算符合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过期”不予赔偿的规定,那么请问:不予赔偿的决定为何按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执行,而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赔偿却为何不按照这个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执行?!逻辑混乱根本不通,严重的自相矛盾!!
《宪法》即国家大法,所有法律与之相抵触时,应服从《宪法》。而《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合法财产及公民参与社会公平竞争、个人经济发展及学习、生活一切权利被侵犯后,《国家赔偿法》却规定:侵权案发生在其出台之前不予赔偿。这会完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国家赔偿法》更是快遮合法羞布,即等于给其1995年前的侵权行为披上了合法外衣!《宪法》第五条中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国家赔偿法》中“赔偿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定,不仅玷污、否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一切合法权利这一原则,更践踏了法律门前人人平等的公民权利!
这部所谓的《国家赔偿法》更是法律逻辑混乱、失衡,自相矛盾、颠倒是非,似天大国际笑话贻笑大方。可怕的是:猜猜聪明的小日本把它学走了会怎么样?很快地也出台一部,其慰安妇问题全部解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进行处理:具体是: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进行处理:具体是: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追问: 我就是不知道当时有什么规定啊,也搜不到啊,这个回答太笼统了,一个 文革 期间的案件,95年之前就已经确认是错案了,现信访申诉要求 国家赔偿 ,那95年之前是不是没有关于这类赔偿的规定,我主要是想问这个 回答: 当时就是没用具体的规定,应参照 《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予以赔偿。 追问: 为什么应参照, 《国家赔偿法》 上明确说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行,并没有溯及力,要适用法律你得有法律依据啊 回答: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 》 溯及力 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这就是规定!!

跪求告知,刑事二审改判无罪后的赔偿机关是谁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答:为规范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及时执行生效的刑事赔偿决定,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现就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民检察院批准...

《国家赔偿法》实施前刑事冤错的赔偿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一、刑事国家赔偿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

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是什么时候颁布,那年作了修改?
答: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4月修订,修正内容与2010年1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法令解读
答:所以,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时,基本采用的是谁致害,谁负责的原则。即实施侵害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的方式,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由于损害的性质、...

国际赔偿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十八条 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

律师费是否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范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并已于1995年1月1日正开实施了,这部法律的制订,既借鉴了国外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些经验,也充分注意了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有着自己的特色,但这毕竟是我国首次颁布实施的国家赔偿法,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试从国家赔偿法中所未确定的国家赔偿责任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答:如果没有经过复议、 申诉 程序,是2个月;如果经过复议、申诉,时间跨度可达6个月(不包括赔偿请求人自身时间延迟)。 我们国家法律制定之后都是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也就是在后面制定的法律之前是不能够适用的,国家赔偿法自然也需要遵循这样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除此...

草原国家赔偿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答:国家赔偿法 的颁布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公民的权利得到了更大的保障,大家可以看到,近几年冤假错案的翻案,使得受害者都具有了申请 国家赔偿 的权利,但是国家赔偿的程序也是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的,这就是告诉大家的草原国家赔偿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草原国家赔偿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施行前被判刑,后改判无罪,如何赔偿及补发工资等问题_百度知 ...
答:原判形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计算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解释2022
答:以前的时候,因为一些特殊的国情导致并且由于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有限发生一些冤假错案,也是给到当事人利益上的受损,在之后为了重新审理后,对人民损失的利益进行赔偿。一、2022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新标准】每日284.74元。【实施时间】2018年5月16日起。【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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