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但是听到要赔偿又不愿意赔偿愿意续签,该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下了通知不续签,然后达不到所要的赔偿金额,公司又通知续签上班,我不愿意续签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现在单位已出具不续签的书面通知,那么用人单位无权反悔,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到劳动仲裁告单位,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2008年之前的规定为,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有经济补偿金,其他性质的企业合同期满解除没有补偿,所以如果你公司是国有企业,在解除时单位应按自你入职以来的工龄核算经济补偿金。是其他性质的单位就要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你愿意多要一点也是不吃亏的,因为仲裁不收费。

可以,如果你们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话,这属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必要时具体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即可。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需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但是听到要赔偿又不愿意赔偿愿意续签,如果原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就只能按照公司要求续签。续签后已经是连续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得擅自终止,否则需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如果原劳动合同已履行完毕,即使公司再提出续签,你也有权拒绝并主张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
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去选择,因为合同到期了,如果他辞退你的话,或者是你不给他签合同的话,都是可以申请补偿的,也就是说,这是合同到期了,正常的经济补偿,如果是你愿干的话,还继续签合同,这个都不用补偿了,如果是你不想干了,单位必须给你经济补偿,即干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到期,员工要求续签公司必须续签,公司要不给予补偿,要不续签合同,如果不愿续签,你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补偿的,公司又愿意续签,你就不能要求补偿了,到了退休年龄企业可以不续签,不需要补偿。

公司既然同意续约了,那就没办法要求赔偿,法律既是保障劳动者,也是保障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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