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修改)

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以下几点规定:1、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3、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5、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物业服务示范企业等评定内容;6、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内容,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普及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7、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8、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交通、卫生、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监管、工业信息化、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是按照下列标准分类: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书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镉镍电池、废氧化汞电池、废铅蓄电池及其他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节能灯及其他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矿物机油及其包装物等;3、易腐垃圾,指在普通存放条件下容易腐烂变质的有机物废物,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居民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食品加工、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前款规定标准需要调整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有害垃圾回收站(点);(三)易腐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能就地处置的可直接投放就地处置指定投放点;(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旧家具、废弃电器产品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依法从事收运服务的经营者上门收集,或者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利用及其监督管理和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规章对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餐厨废弃物、可回收物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物业服务示范企业等评定内容。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内容,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普及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

  发展改革、交通、公安交通、卫生健康、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本辖区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

  本市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应当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七条 鼓励环境卫生、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餐饮、旅游、物业服务等行业协会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培训和评价,指导、督促其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资、捐赠、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服务。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分类管理等专项规划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第九条 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场)、公园、旅游景区(点)、商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根据需要配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总概算。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应当同步配建蔬菜瓜果就地处置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场所、建设项目、市场已经建成,但未配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或者就地处置设施的,应当补建。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通报同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生活垃圾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设施需进行验收、严禁关闭生活垃圾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法取得经营手续。1、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

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9修改)
答: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

贵阳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约7400吨,垃圾分类的立法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贵阳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约7400吨,垃圾分类的立法背景是起源于目前垃圾增多而出现的,意义则是为了科学城市的管理制度。一、贵阳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约7400吨 贵阳市目前已经实施了相应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而且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公告的消息,贵阳市一天处理的生活垃圾量就在7400吨左右,这是一个相当夸张的...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系列7篇)
答:为落实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杨和镇通过会议学习《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详细讲述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分类、监督管理、违反处理等条例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银川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严格要求各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特指定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答:镇里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办各线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答:一、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在这个问题上,有专家表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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