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为总公司提供服务如何纳税

所得税合并纳税申请书怎么写(总公司和分公司合并纳税)~

一、“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十五位机构代码。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
三、“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等。
四、“行业”: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填写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可参照税务登记表上填写的行业类型),如农业、软件业、建筑安装业、商业服务业等。
五、“注册地址”: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注册地址。

扩展资料**税务局
我公司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我司企业所得税目前征收方式为带征,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贵局申请将我司认定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望批准为盼。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同时在填写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时在纳税人申请意见栏上填写申请查帐征收。


一、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按照正常程序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领取并开具发票,抵扣进项税,独立统计销进项,计算增值税额并定期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的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申请由总机构汇总纳税,经审批同意后,直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但分公司销售及采购货物时,仍以自己的名义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一般情况下,总公司与分公司应分别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他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由总公司汇缴。同时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的规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但是,其中的营改增应税服务部分需要按预征率预缴,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同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公司预缴的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则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分公司预缴的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公司在预缴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5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统一计算:分公司不单独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其收入、成本费用统一归集到总公司进行统一计算。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2、分级管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3、就地预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4、汇算清缴: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财政调库: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四、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土地税属于地方财政征收的税种,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同时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因此,分公司应按照其自有房产价值和土地面积计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时申报缴纳。
五、印花税
根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因此,印花税一般由分公司根据签订合同金额,合同分类按比例计算向其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同时也应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的规定,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种,各地在执行上可能会有所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我们将“支付”理解为向员工实际支付,而分公司员工的薪酬虽然可能由总公司拨款,但实际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主体是分公司,因此分公司才是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对此,各地税务机关在操作执行上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在实践中,广东省东莞市的地税局要求分公司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如果选择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需向分公司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汇总申请。

分公司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要怎么入帐?
答:分公司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计入管理费用。分公司: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上级公司: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 (负数填列)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区域,请问怎样纳税
答: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即可,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

分公司如何做账?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怎么做账?
答:总公司和分公司之前的管理费应该怎么做账?分公司应该怎么做账?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分公司如何做账?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

分公司和总公司共用一个账户怎么做账
答:.总公司设"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账户;分公司设"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账户.在报表合并时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内部往来账正好对冲为零.这样即使总公司下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公司核算也不会乱.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

分公司怎么跟总公司合并纳税
答:一、分公司合并纳税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 纳税人携带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如下: 1、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总机构税务登记复印件; 3、《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合并申报...

分公司的税收怎么交
答:因此,除第4条所列情况外,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分支机构缴纳金额,由总机构计算分配,具体是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

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怎么操作
答:总分支机构企业须按照行规范,根据各分支机构实际利润计算所得税,并将各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汇总计算,得出总机构和所有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2. 按比例分摊应纳税额。总分支机构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比例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税务登记...

分公司给总公司交管理费如何做分录
答:5、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分公司为纳税主体,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如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凭总公司开具的发票可在分公司税前列支;总公司相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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