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清单的发 票可以复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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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里面的销售清单是无法复制的,只有发票可以复制的;

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在第二张发票的页面上,点复制按钮会自动跳出第一张开具的发票内容的,这样就可以把第一张所开具的发票内容复制到每二张发票上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能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要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能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能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要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要详细填写,不能简写。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8、不能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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