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执业医师法有啥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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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点、类别、范围管得过死

中日友好医院针灸科主任医师胥荣东在个人博客中撰文称,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由于有这两条铁律,医师在所注册的医疗机构以外从事不同于所注册的执业类别、范围的义务救人之举很可能被法律判定为违法。让医务人员积德行善多了一份儿担心,显然不合情理。

由于《执业医师法》规定,每一名医师只能有一个执业地点、一个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就好像“一夫一妻”制一样,当前业界普遍呼吁的放开医生自由身,缓解基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烈要求医师多点执业甚至自由执业,也受《执业医师法》的限制,难以达成。建议放宽执业地点、类别、范围限制,让做好人不再担心。

明确医师治疗豁免权

对于《执业医师法》的修改,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医院院长陈海啸就曾建议,要发挥医生的能动性,让医生能够参与到医改中来。陈海啸提出明确医师治疗豁免权,在抢救生命等极其特定的情况下,能够适当限制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利,以完成医生对患者应尽的生命支持和健康抢救等义务和对患者根本权益负责的目的,并可豁免因为抢救而发生的不利后果的责任,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过错。

建议医师兼职执业制度

此外,陈海啸还建议,建立医师兼职执业制度,明确执业医师申请成为兼职医师的专业资格要求,对执业医生进行例行考评,并完善考评的主要标准依据。要明确兼职医师与医疗机构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明确兼职医师受邀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如受聘医院需购买医师责任险。陈海啸强调,要让医生敢于看病,放心多点执业,兼职医师所取得的收入要透明化,不得私下交易,邀请兼职医师医院或兼职医师所在医院应同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同时建立退出机制,明确受聘单位或第一执业单位有权决定暂停其兼职医师资格。

试用期满一年才能参加资格考不合理

陈海啸认为,根据现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试用期满一年后,才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关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禁止性规定。修改时应明确如何在劳动法的大框架下合理解决劳动用工合同与执业资格取得期限间的矛盾。

关于医师终生禁业制度

陈海啸还认为,禁业是对职业人群(例如医师、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最为有效的约束机制,目前的执业医师法没有设立此种惩罚性机制。对一些社会民愤较大的医疗违法行为但又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便可对其实行禁业处罚。如滥用药物导致患者伤残死亡、多次收受金额较大的商业贿赂或红包的,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人工终止妊娠等等,应受到禁业处罚。

医生必须加入行业协会

绍兴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魏兴海在科学网博客上撰文对医师法修订提出这样一项建议,他认为应对医师和医师协会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进行规定:强调医师的自由执业权和开业权利,医师必须参加地方医师协会方可开业;高级以上职称的专科医师,应该参加专科医师协会。法律要求律师和会计师必须加入行业协会,医师行业理应如此。建议增加关于“中华医学会”的条款,理清医师协会和医学会的关系,保障医师的学术权利。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 临床执业医师
比例 科目
基础医学综合 13.33%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解剖学、病理生理学
医学人文综合 8%
 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临床医学综合 73.67%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预防医学综合 5%
 预防医学

新医师法医师执业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的规定如下:1、增加了医师可以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执业的规定:这意味着医师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执业,例如在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中工作。2、规定了医师可以在多个专业领域进行执业:以前,医师通常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内进行执业,但现...

新医师法解读
答:4、开放多点执业探索空间.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 法律依据:《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

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
答: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如下:1、特殊情况医师多点执业可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鼓励中西医互学,且医师可增加执业范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

新医师法扩大中西医结合执业范围
答: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新《医师法》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答:新医师法中医师职业范围扩大: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相适应,以及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医师: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新执业医师法规定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

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的规定
答: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时,可以不办理...

医师法大更新,执业范围更广!
答:最新医师法对医师执业范围做了调整,增加了一些新规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多点执业更便捷对于需要多点执业的特殊情况医师,现在可以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了。只要在两个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就可以选择一个为主要执业机构,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让执业过程更加便捷。中西医结合更灵活为了...

最新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
答:新《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新《医师法》第十八条规定,...

新执业医师法增加执业范围
答:法律客观: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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