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青团的性质 2. 团员的权利与必须履行的义务 3. 如果你是一名团员,你将如何在班级,学校里发挥团员的

共青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团员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扩展资料
团员要求
1、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4、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5、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6、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7、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8、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9、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员组成
截至2008年底,团员总数7858万8千名,女性3568.1万名,占45.4%;少数民族641.4万名,占8.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446.4万名,占5.7%。共有基层团组织283.6万个。其中基层团委17.2万个,基层团工委2.8万个,团总支21.1万个,团支部242.5万个
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团员中,学生4033.7万名,占51.3%;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117.1万名,占26.9%;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66.8万名,占7.2%;第三产业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141.3万名,占14.5%。
按一般规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四周岁即可申请入团,入团需介绍人及上级团组织考察及批准。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所有在校学生中初中毕业时已有半数以上为团员,在高中毕业时几乎全部成为团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即拥护、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脚踏实地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二)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即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学习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知识,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对团的工作的民主监督。
(三)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即正确自己享有权利和利益,并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要明确自己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和怎样履行义务,把履行团员义务看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团内生活中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四)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用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五)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即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作为学生团员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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