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对级别管辖有什么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判权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分工。 级别管辖为各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只是由于各自国家法院的设置不同,审级不同,而划分标准也不同。一般是以诉讼标的金额或者价额的大小,诉讼主体的特点和案件的性质为标准来确定的。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金额或者价额在一定限度下,诉讼主体无特殊性,属于一般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纠纷,原则上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之,由较高级法院管辖。如英国、德国、日本等。我国法律对级别管辖的确定没有采用上述标准,主要以案件的性质、案情繁简、影响大小为标准来确定级别管辖的。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采用三结合的标准比单纯以争议标的数额为标准来确定级别管辖更为合理。所谓案件的性质,是指案件的属性,即一般的民事案件还是特殊类型的案件,如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就属于特殊类型的案件。所谓案情繁简和影响大小,是指案件自身的繁简程度和案件处理的结果对社会影响的范围。
《民诉法》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二是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一、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节级别管辖分以下四个级别,其中包括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这个民诉法有规定,而且最高院也有立案标准。一、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

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涉及到的人或事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如当事人是党、政、军界要员或人大代表等。在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金额较大、争议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等类案件。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与普通中级法院同级),其他法院不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只能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审判机关在管辖上的特殊权力。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可见,公民在决定打官司时应当根据上述规定选择级别合适的法院,如果仍搞不清由哪一级法院管辖,可以到基层法院去起诉,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审查后会告诉你应当到哪一级法院去起诉。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1、重大涉外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如今是法制社会托枰 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解决,但是在法律手段解决的时候需要对 于诉讼的相关程序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保障在起诉的时候不 会出现一些问题,那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标

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答:各不同类型的诉讼,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权和区域管辖权。人民法院一级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重要权限。区域管辖是...

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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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管辖的法律汇总有哪些内容
答:立案管辖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法律依据包括《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法院的级别管辖(按照民事诉讼标的分类),谁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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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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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哪些
答:2、 专利纠纷案件 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级别管辖有何特点?
答:协议管辖:1、只适用于合同纠纷。2、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内进行选择。5、当事人必须作出确定的、单一的选择。6、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级别管辖:1、分为四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级法院。2、根据...

各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答:第一,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执行案件以及请求海事保全案件等。第二,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

诉讼的级别管辖由高到低分为那几个?
答:诉讼级别管辖从高到底分为省级人民法院(为终审法院),地级市人民法院(中级法院),县级人民法院(初审法院)。如果案件最终由省级人民法院终审了,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由( )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第一...
答:【答案】:A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的影响来确定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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