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收到销项负数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税收会计有何区别~

  业由于纳税活动而引起的资金运动时,虽然不必完全摆脱财务会计的原理和方法,但两者在存货计价、工资支出、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折旧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根本区别是在确认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方面,税收会计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合并使用,采用分段联合制作为核算原则。而财务会计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计算收益和费用。收付实现制要求纳税人只有在实际收到或实际支付时,才能在年度列报损益或列报费用;而权责发生制则是以收入和费用已经发生为标准来确定当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即只要已经发生了收益与费用,不论是否已经实现,均列入当期收益和费用之中。税收会计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征收管理,一般不允许估计收益与费用,要求贯彻税收刚性的原则,在会计期间内的现金税金、上解税金、在途税金、入库税金、提退税金(包括征后减免退库)和损失税金方面,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在应征税金、欠缴税金和征前减免税金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财务会计只要求达到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估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收益和费用,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

  四、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信息处理时间和时间依据方面的差异

  在财务会计中,有会计分期的假设。会计分期假设的含义是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可以归属于人为划分的各个期间。这种因会计需要而划分的期间称为会计期间。在会计实践中,各国企业会计期间的选择主要由企业自行确定,会计期间既可以选择等距离的时间,又可以选择不等距离的时间。企业选定的会计期间决定了企业对外编制财务报表的时间。由于年度以12个月计算,因此企业往往选择会计年度为12个月。会计年度不一定与公历年度一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可见,会计期间决定了企业对外编制财务报表的时间间隔。

  在税收会计的实践中,企业的有关处理应与税法的要求相一致。从各国的情况看,税收会计的编制是以财政年度为基础的,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习惯、立法机关召开会议的时间等因素不同,财政年度开始的时间也会不同。如法国、比利时、中国的财政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英国、日本、加拿大财政年度从4月1日起到次年3月31日止;意大利、瑞典、挪威从7月1日起到次年6月30日止;美国从10月1日起到次年9月30日止。在财政年度内,国家一方面要组织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要安排财政支出。国家不可能等到全年的财政收入在财政年度末收齐后再安排财政支出。而世界各国企业均以会计年度为基础确定应交所得税,但大都采用在财政年度内预交所得税、年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办法,由于税收会计的处理期间与企业财务会计的处理期间并不一定相同,因而造成在信息处理时间与时间依据上可能出现偏差。

1、目的。税务会计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为国家征税服务。财务会计在于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本的需要。
2、依据。税务会计以税收法规为依据,对财务会计的数据需作必要的调整,而财务会计以会计准则为处理依据。
3、范围。税务会计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有选择地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反映的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概况。财务会计则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反映整个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

扩展资料:
税务会计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成果的确定、税额的计算、税款解缴、罚金缴纳和税收减免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经营收入是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各种收入,成本费用是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耗费,两者的差额即为经营成果。税务会计在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的计算上与财务会计有所不同(见“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

销项负数发票做账和 正数发票分录和科目都一样,只是金额用红字即可。
1、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红字)
贷:主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红字)

2、报税时将负数发票的剩余联,连同开据负数证明之类的东西附在一起交给税务局其余的和正常报税一样,报税后保存好以备后查。


扩展资料:
一、销项负数针对购买方来说。是指销售单位开来的增值税发票,本单位已经做过账了,需要本单位去税局开个退货证明书,然后寄给销售单位,它才能依据这个证明书,开一个销项负数发票,内容和原来开的一样,只是金额是负的,等于红冲,然后对方可以再给本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二、以前都是手写版的发票,开出的发票出现隔月作废的情况,需要用红色的复写纸填开与作废发票相同金额的发票,用以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称之为“冲红”。都是电脑版发票,无法体现红色,于是用负数替代红色。

三、销项负数的种类有哪些?
开销项负数大体上有二种情况,
第一,是对方公司已经抵扣,已收到对方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单,这时要开销项负数.根据税票,入库单,借: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 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第二,是对方公司没有抵,将发票退回,那么就像你所说的,开完负数后,和正数发票一起留存。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但开具负数发票冲账时必须填《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报税局同意后才可以在金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由于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而发票自身开具没有问题,是不能退回重开的。

如果,确属发票开具错误,购货方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退回,退回的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负数发票的记帐联附在冲减原入帐收入的记帐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由于原错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由购货方退回,负数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将重新开具的正数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货方就可以了。

红字发票也被称作负数发票,当企业收到红字发票的时候,财务需对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首先,销售方开具给你的负数发票,说明你们公司退货了。严格来说,你们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出了,跨期这么长时间能开出负数票来,只能说明你们向对方提供了红字发票申请单,所以只需把这张发票附到进项转出的那张发票后面就可以了。

你好~收到红字发票可以做一笔红字分录冲销之前做的正数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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