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必填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不开地址电话开户行吗~

增值税普通发 票可以不开地址电话开户行。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发票上开具。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
填写企业开票所需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和电话、开户行等可见,不论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只要是企业纳税人,就必须全部填写齐全。

扩展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不是必填项目。必填项一般有抬头,金额,项目等。



增值税普通发  票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不属于必填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不是必添项的,专用发票才是必须要填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写购买方的开户行帐号及电话地址可以吗
答:增值税普通发 票从2017年7月1日起,填写购货方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就可以了,不需要填写购买方的开户行帐号及电话地址。但增值税专用发 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的开户行帐号及电话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是指...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不填地址,电话,开户行吗
答:可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普票关于地址、电话、开户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不写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可以吗
答:您好,一般是可以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普票关于地址、电话、开户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地址电话 开户行不符合可以吗
答:增值税普通发 票销售方信息地址电话、开户行不符合可以。增值税普通发 票开票信息,三个方面必须符合: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货物与劳务名称,其他如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并未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写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吗
答: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填写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当然你填写上也没关系。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

普通增值税发票上面 地址和电话该填谁的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相,上半部分是购买方信息,包括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下半部分是销售方的信息,同样包括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普通增值税发票地址和开户行及账号电话不填写可以吗
答:普通增值税发 票地址和开户行及账号电话不填写,可以。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是必须要地址和电话啊
答: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没有要求必须要地址和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

销售方普通发票的开户行以及电话未填有影响吗
答:法律分析: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发票项目应填列完整,但目前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购买方是企业的,必须填写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不是企业的话名称必须填写,购买方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建议填列完整,但如确无法填写,目前暂不在强制限制范围内,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地址电话,开户帐及帐号是一定要填写的吗
答: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的话,销售方的信息方框内需要填写所有信息,但购买方的方框内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购买方的其他信息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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