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意办冤案什么罪

~ 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冤假错案的,在对被害者进行赔偿,并且追究当事警察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于因错案导致受害的受害人,如果是警察私自制造错案,意图打击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该警察给予赔偿,同时主张回复名誉等。
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错案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同时回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等。
一、冤案国家有以下赔偿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6、2010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决定院赔偿冤假错案当事人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什么是办案人员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法律法规方式、形式、手续、步骤、时限等行政程序。法律法规对有关行政程序问题未作明确的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规定,只要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抵触的,亦应视为“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行政主体正确、及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必要保证,是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的有效措施。如果违法法定程序,很可以作出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违反法定程序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予判决撤销。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六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警察纠集一些人,诬告陷害,指认一个人妨害公务罪,被入狱,怎么才能挽救...
答:怎么又是你。。。想要翻案或者抗诉必须要收集有证据才可以,你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只能是请律师了,我不太清楚中国大陆方面的审理中是否会有保障被告至少有一名律师的规定,但是如果不保障的话,想要免除自己的责任,最好是咨询或者去找专业的律师才可以,这里是帮不了你任何忙的。

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
答:(三)撤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同一事实被起诉并受到刑事处罚的。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下列案件,应指定工作部门审查,并分别由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和错案责任追究组织依法确认是否为错案:(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的;(二)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的;...

警察强制让犯人认罪会怎么处理?
答: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对于警察强制让犯人认罪的情况,可以知道刑讯逼供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按照《警察法》人民警察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最高人民...

冤假错案对办案人员怎么处理
答:冤假错案对办案人员具体视办案人员是否违法而定。如果其行为违法,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

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答:法律主观: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执法办案人、鉴定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对执法过错所起的作用,分别承担责任。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者不采纳执法办案...

公安办冤案如何举报?
答:【法律分析】实体处理错误是指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不符合事实或法律的判决。刑事实体处理错误包括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有罪判无罪等;程序适用错案是指违反诉讼法律程序或适用法律程序错误的案件。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

威海周艳斌冤案是怎么炼成的
答:公检法的某位办案人员收受了某位行贿人一万元以上的财物,为了不被行贿人抓住把柄,控告他受贿,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从而使行贿人与受贿人共同触犯刑法,避免自己可能被行贿人控告的风险。因为,按照我国目前的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收受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上,就触犯了刑法,构成受贿罪,而行贿人要触犯我国...

...事实是冤案,可警察为了自保居然把被告的证人也拘留了,
答:你是外人,对真实的案情,可能并不真正掌握。一、刑事拘留,如果是错误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对于造成这一错误的警察,按法律以及内部制度追究责任。1、如果伪造证据,意图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诉的,构成刑法第307条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和第399条...

伪证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答: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4.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5.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

警察办了重大的冤假错案,马上调离,是否意味着他可以脱责了?
答:不是意味着他可以脱责了!他逃避不了法律的判决!他办了冤假错案,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不能调离工作岗位!他要负法律责任!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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