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 我车子的车牌在交通事故中撞烂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会赔偿补车牌的费用吗,

车辆事故我全责,报保险给对方修车,但是他车牌撞坏了要求我给他异地补办车牌的路费。该给么?~

你不管啊,让对方走诉讼程序,法院怎么判,保险公司怎么赔,这钱不需要你承担,给个采纳吧

可以。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车辆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偿,赔偿后保险公司再实行代位追偿向对方追偿就行。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无能力赔偿,自己保险公司可以全赔的,也可以直接找自己保险公司赔偿,不用担心无人赔偿。
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数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依此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件为: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第三人的行为可以是违约、侵权、不当得利等可以产生债权请求权的行为,亦可以是犯罪行为、违法行政行为。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为保险赔偿。保险赔偿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部分的,保险人在未向保险人为赔偿前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数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对于超过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保险人无权要求第三人赔偿,它仍由被保险人所享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如果投保,应该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谈判时权利需要争取。

作为车辆的一部分,你被撞烂的车牌也可以算作车辆的损失,交由保险公司理赔。

作为车辆的一部分
被撞烂的车牌也可以算作车辆的损失
由保险公司理赔

拖车费用具体要看当时与保险公司签的合同上的具体约定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那的看你保的是什么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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