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对方没有认证过去,但已经跨月了,不能作废了,该怎么办~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扩展资料(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扩展资料:

一、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先暂估入库一批商品,次月再冲回吧...

希望能帮助到你!

反正跨月不能作废,你先确认收入,次月再冲回处理吧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你是要作废?还是要做收入?
不可以作废但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收入完全不影响 你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做账

180天内认证就OK

未认证的发票如何冲红
答:1、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如果是跨月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跨月开红字发票: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开具...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方未认证需要缴税吗
答: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就确定你已经实现了销售 对方未认证的前提下,除非你把发票给作废了,其实只要你实现了销售就得缴纳增值税 不管你有没有开具发票,因为不是所有销售都得开发票的,也不是所有客户都需要发票(譬如:个人)...

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怎么办?
答:以上海市为例,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格式(以下简称:电子清单),...

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没有认证可以计入成本吗
答:可以。准确说,应该是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可以计入成本。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要求在认证期内认证,再做进项税额转出,以免出现滞留票。出现滞留票,税务局会进行调查,怀疑企业有不开票...

开出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怎么处理
答:未认证的增值税票会形成滞留票 如果确定对方不会认证 最好收回后重开普票 如果没法收回作废,购货方不认证 和销售方没关系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如何处理?
答: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还有限制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

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一直不认证会怎么样
答: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

发票未认证怎么做账
答:3. 在进行采购时,根据开具的发票金额和实际采购的金额,计算出采购成本,然后计入“原材料”账户。4. 发票未认证时,不能享受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因此需要将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分别开具增值税普票和专票,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对方没有认证怎么办
答:你所税的发票已经属于滞留票了,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发票,认证期限是90天,他们通知你们的时候已经超过认证期限了。不知道你们什么原因要接收退回的发票。对于对方长期未认证,税务机关是不会处罚你们的,但是,对出现的...

专票显示未验证怎么回事?
答: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网络正常,开完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会自动上传。但有些时候网络出现故障,发票也会出现上传不成功。发票上传不成功就会导致购买方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后,无法进行勾选抵扣认证。2.需要核查一下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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