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样合法募集资金

怎样才能合法募集资金~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扩展资料: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非法集资罪

第一、公开募集肯定不可以。
在国内能够公开募集的公司只有两类:
(1)在沪深交易所已经上市的所有上市公司;
(2)少部分已经拿到证监会批文的非上市地方银行或者国企单位,这类情况97年以后已经没有了。
第二、你亲戚这种情况,听你介绍说明公司在持续盈利方面还是不成问题的,关键是资金周转,所以希望融资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我是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的,解决此类问题,有三种解决方案:
(1)通过银行或者民间资本融资。
这是债权融资,一般会涉及到固定资产抵押,如果企业流水不错而且和银行关系也还可以的情况下,也可能不需要抵押。相对而言,银行的资金成本会低一些。
(2)直接引入专业投资人。
这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不需要抵押,但会要求企业的有可以看得见的未来(包括成熟的团队、可持续盈利能力等),因为投资人看中的是未来企业被上市公司并购或者企业自己上市的可能性,这类方式的好处是股权融资大多不需要承担风险,更不需要支付像银行借款一样的利息。
(3)设立投资公司。
目前大部分地区都不能注册投资公司,只有广州、珠海等极少部分地区可以注册,而且注册成功的难度非常大,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是去买一个投资公司的空壳。有投资公司的壳之后再去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就可以发行产品募资了,但也只是向特定人群募集(即私募),募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规。
总之,企业一般都是管生产和销售,融资这一块一般会交由专业的机构如券商去做,因为操作起来非常的复杂,希望能够帮到你。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扩展资料: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罪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五)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制和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方式,并不是定期的债权投资方式,其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
(七)所募集资金由属地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理经验。

你好,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你募集的资金只要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可以了。就像你借朋友的钱是想还的一样。

除了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形 比如集资等 外都合法

法律没有规定的即为合法

集资是违法的,国家有规定,没什么方法说是正常的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

做私募需要什么条件?
答: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所谓申请私募基金牌照类似于企业经营的营业执照,按照投资规模来...

个人融资十八种方法
答:除了上述方式,个人还可以选择股权众筹、预售、信托、保险、租赁等方式。其中,股权众筹是一个新兴的融资方式,它通常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募集资金,以获得所需的资金。预售是一种非常流行的融资方式,它通常是指在产品或服务推出之前,提前向客户销售,并收取一定的预付款项。信托和保险是另外两种常见...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有哪些新规定
答:第十四条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

如何进行公募基金募集,公募基金募集,如何保障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答:存在真实的项目是私募基金合法的关键因素。同时,真实项目还包括资金是否专项专用。私募基金应专款专用,最好能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或者进行委贷。基金财产必须区别于基金管理人的财产。实践中,一些私募企业基金管理混乱,对基金不进行专款专用或者不进行商业银行托管,甚至使用个人银行卡周转资金,不严格...

个人合格投资者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可对私募公司进行投资的个人或机构。美、加证券交易管理机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并可对市场进行判断的投资者才能对私人有限合作公司投资,同样这些公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其基本条件为个人资产不低于100万美元;年收入不低于20万美元;已经至少15万美元投资于资本市场;对私募公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总...

私募基金如何募资?
答:信托资金来源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资金一般通过第三方理财和私人银行募集;投资人单笔一般在300万左右,平均收益约为8.8%。第三方机构募集的费用约为2%,资金募集的总成本约为11%。资金贷出信托:包含各项费用,总融资成本一般在年利率13%-20%之间。平均单笔贷款融资1.9亿元。

以投资项目为名义向客户募集资金 合法吗?
答:国家批准的就合法,没批准就是不合法的。视情况而定,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资金,是合法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个人如何非法集资
答:个人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

合法的集资行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企业的合法集资行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个人募集资金的审批。也就是说,任何个人的募集行为均为违法。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