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进口需要准备哪些单证. 由谁提供。

空运报关流程是什么?~

  空运货物进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A.进口报关:
  确定进口的航班,等飞机落地以后(有些机场可以提前申报)。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副本提单、介绍信换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法检的货物需要首先报检,获得《通关单》后,方可录入报关单。
  3.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在包装箱上有PICC的标识,且海关放行后要做木质包装检验。
  4.税则上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濒危证、检验检疫证)。
  5.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木质包装要做包装检,检验结束后,即可派送。
  另: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B.进口报检:
  货物分为法检和非法检货物。
  所需文件: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特殊货物需要相关特殊文件:如卫生证,3C证明,备案书等。
  报检流程:
  1.准备报检所需单证: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2.预录入报检信息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录入报检系统。
  3.申报
  报检员对入境报检单据检查无误后,到报检前台递单申报。
  4.缴费
  缴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费。
  5.放行
  检疫放行的货物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需要调离到使用地检疫的出入境电子报检受理凭条。
  6.验货
  需要调离检的货物收货人在收货后不能自行拆开货物,需要与受理凭条上所调离的检疫局约检,由调离后的检疫局施检。
  木质包装产品,一般要求在场站实施木质包装检疫。无IPPC标识的,需要进行熏蒸处理或对包装销毁。
  进口货物在海关放行之后,应尽快办理商检验货等手续,商检未办理验货放行前,是不得擅自使用及销售。
  空运货物出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 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 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 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 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250元/票,不满一吨的货物,还要另外收取50元/票制单费以及150元/票报关费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1.0元/kg),货站地面处理费(0.3元/kg),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 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 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空运进出口所需单证 (一)出口单证 1.出口报关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 2.装箱清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3.发票(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4.销售合同(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5.代理运输及报关委托书 6.承揽出口货物协议书 7.出口外汇核销单 8.出口货物通关单(商检证)(如需要的话) 9.其他的报关单证(如机电批文,出口配额证等等)(如需要的话) (二)进口单证 1.到货通知单 2.主运单、分运单、随机文件(发票、箱单、非木质包装证明、配额证等) 3.进口货物提货证明 4.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委托书 5.有关的进口批文 6.仓库出库记录 7.进口货物送货单

(一)、出口单证
  1. 出口报关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
  2. 装箱清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3. 发票(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4. 销售合同(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5. 代理运输及报关委托书
  6. 承揽出口货物协议书
  7. 出口外汇核销单
  8. 出口货物通关单(商检证) (如需要的话)
  9.其他的报关单证(如机电批文,出口配额证等等)(如需要的话)
  (二)、进口单证
  1. 到货通知单
  2. 主运单、分运单、随机文件(发票、箱单、非木质包装证明、配额证等)
  3. 进口货物提货证明
  4. 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委托书
  5.有关的进口批文
  6.仓库出库记录
  7.进口货物送货单
  空运业务说明
  1. 计费重量
  空运货物的计费重量是以公斤(KG)来计算,货物的重量有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相比较,大者就是计费重量。
  实际重量是货物的毛重;体积重量是以每件货物大长度、宽度、高度(以厘米为单位)的乘积除以6000,得出体积重量(以公斤为单位)。
  例如,一件货物毛重为200KG,长为150.2CM,宽为125.5CM,高为100.6CM,其体积重量=150CM X 126CM X 101CM ÷6000 = 318.5KG。由于毛重200KG < 体积重量318.5KG,则该件货物应取其体积重量318.5KG为计费重量。象这样体积重量大于实际毛重的货物叫轻泡货。
  2. 货物标签
  货物上应贴主运单标签,主运单标签内容包括:主运单号、始发港、(中转港)、目的港及主运单下货物总件数;如有分运单,应贴分运单标签,包括:主运单号、分运单号、始发港、(中转港)、目的港及分单下货物总件数。
  3. 主运单
  航空主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是进行航空运输的凭证。空运提单可由承运人签发的,也可由承运人代理人以承运人名义签发。承运人签发空运单,表明已接收货物,并承诺将货物运至指定机场,将货物交给主运单中指定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航空运单有三联正本,一份是承运人,一份是收货人,一份是发货人。因为跟单信用证要求正本提单不能超过一份,所以航空运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整套正本空运提单”,它只是运输合同,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因此,空运提单必须指明收货人,而不能签发为“TO ORDER”和/或者“TO BE ENDORSED”。为了预先控制那些非现金付费的货物,发货人通常将货物发给他们在目的地的销售代理或者货代公司。
  4. 分运单
  分运单是代理人与托运人间的运输合同,由代理人签发。
  5. 拼装
  拼装货是指多个收货人的货物由出口港代理集中于一票主运单下发运,在进口港按照该主运单号的每票分单分别处理。
  出口港代理主要完成工作:收集货物 → 检查货物的箱数、标签 → 签发不正常货物报告 → 向航空公司订舱 → 出具主分运单及有关文件 → 将货物的运价条款告知进口港代理 → 对需特殊操作的货物应向进口港代理通告 → 跟踪货物动态。
  进口港代理应完成以下工作:与航空公司联系、协调 → 检查进口货物的件数、标签以及不正常动态报告→ 向各方反映有关信息→ 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6. 托运书
  货物托运书是委托人(在始发地或目的地)向代理发出的运输指令,其中包括对承运人、运输途径、运价、有关具体操作等方面的要求。如委托人在目的港发出运输指令,目的港代理应立即将运输指令通知始发港。
  8. 订舱

空运一般都是会有随机箱单和发票 上面会敲有随机章的 其他的提单和到货通知发货人也会给你,在提单和到货通知上敲收货人公章 跟报关委托书 报检委托书 合同 一起给货代 就OK了

看你空运进口什么了,怕麻烦直接委托货代公司,他们需要什么会直接问你们要的,你们只需要付费就好了!

一般是 箱单 发票 合同 提单 报关报检委托书 再看HS编码 看还需要什么资料

发票 箱单 合同 要看进口什么的额 需要一些什么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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