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司是否也应该是一般纳税人么?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新成立分公司必须也是一般纳税人,对吗?~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新成立分公司不一定必须也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如下:
增值税税率包括: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出口适用零税率。就日常征管来看,实际只有前两档税率。税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基本税率17%,适用于除实行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所有货物及应税劳务;
2、低税率13%。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在同区内设立分公司,如果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那么,分公司无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如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就要单独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有独立税务登记备案手续的异地分公司,是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当地主管税务局依法认定。
2、没有独立税务登记备案手续的分公司,纳税是由在公司申报处理,这样的分公司都不是纳税人,更谈不上是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切都随母公司了。

分公司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具体看成立分公司的需求,不过一般企业分公司和总公司基本企业类型是一致的,因为分公司经营范围也不能超过总公司。

分公司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分公司只不过是总公司在某地设立的一个办事处,或者是一个分部,他归总公司管理,它不是单独的法人机构

分利公司是否也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呢?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应该属于她是一个独立的部门

分立公司涉及哪些税种
答: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若向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或在其符合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和处置固体废物,则不属于直接排放,无需纳税。企业可以通过对照自己的经营活动来确定需要缴纳的税种。法律客观:《...

企业分立税收政策
答: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立之后对于公司的税务应该怎么处理
答: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3)分立企业...

公司分立需要交哪些税
答:一、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营业税适用于提供有偿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增值税则适用于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

公司分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1)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2)被分立企业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

企业分立如何交税
答:- 企业分立时,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2.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该法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 根据《...

公司分立要交税吗?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资产要交税吗?
答: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2、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

公司分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1)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2)被分立企业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

探究企业分立的工商税务及会计处理
答:二、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一)流转税。增值税。企业分立涉及到货物产权转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 ...

企业分立不动产权属变更是否纳税
答:公司分立,不动产无偿过户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征税的前提条件是“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分立是《公司法》上的组织变更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房地产交易。分立除涉及转移营业部门财产的物权与债权行为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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