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市场 和 水市场,两者是否相同?

水务行业的水务行业的特征~

1、经营垄断性强除了自来水厂的工程建设以外,水务行业其他的各个环节都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性质。水务行业是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自来水管网等固定资产生命周期很长,给水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至少为25 年,输配水管线管网的年限一般都是50 年甚至更长,通常认为进行重复建设是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的,因而只有一家企业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垄断性经营。2、长期发展相对稳定从中国的用水结构来看,近几年变动不大,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三者合计占比在98%左右。长期来看,随着用水效率的不断提高,工业用水的增速将放缓,居民用水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由于供水行业需求弹性相对较小,而且产品价格受政府统一控制,因此,在未来若干年内,随着中国用水量的逐年上升,供水行业也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3、市场化水平低、行业盈利低微在中国,水务企业大多具有事业单位性质,水务行业特别是供水行业采取的是地方政府独家垄断经营的方式,行政色彩相对浓厚,供水企业的商业运作与管理创新受到较大的限制。由于水务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水不被真正的视为商品,供水水价低于供水成本,造成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城市水价构成中,主要只考虑了净水成本补偿,而对供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成本补偿不足。水价没有建立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的机制,供水价格普遍偏低,亏损较为严重。由于以上原因,水务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形成了“低水价+亏损+财政补贴”的模式,从而造成了行业经营效率不高、盈利能力低微的局面。

  “十二五”期间,农村环保的重点领域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在农村环境治理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无疑是最重要的方面。

  近年来,各地政府倡导综合开发,即将饮水、灌溉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后进行投资,对村庄进行整体改造,而对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单独项目极少,大部分项目仍集中在饮用水安全供给方面。因此,农村水务市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供水方面。此外,由于偏远山区的供水项目耗资巨大,一般项目政府补贴金额占一半,另一半需村民自筹,因此偏远山区相关项目较少,水务项目一般集中在发展较好的乡村。

  农村水务市场一直被当做是“鸡肋”市场,一方面受政策影响较大,农村水务服务极度缺乏,市场前景广阔。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2012年,我国农村水务市场规模约456.83亿元。近年我国农村水务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8.28%,若以此增长率进行测算,则2017年我国农村水务市场容量将达到818.33亿元。

  总体来说,我国水务行业前景十分良好,未来市场容量十分庞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不同,且很有区别。

1)水务市场:市政自来水、市政污水处理,特点是:共用性质的,规模大,薄利多销性质,汇报丰厚,跟政府合作密切,属于国家市政领域垄断性质的公司企业如国企央企和外资很多。在中国一般都是以城市名字命名的国企性质的公司(也有少数的大民营资本介入),他们掌握政府资源和背景所以在当地具有垄断地位的性质在经营。也有大型外资介入,也是外国的国企性质介入我国的水务市场比较多。他们主要做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2)水市场:主要是针对单个企业,工厂性质的,他们污水处理、软化水、纯水、冷却水的处理或者是生产的市场。主要是小众服务,针对目标比较小,利润率很高,但是规模很小。与政府关系比较远,只有污水受其监管,其他给水、纯水、冷却水政府根本管不着的,不接受政府监管。如果你是以公司来运作水务市场的话,那么水市场其实包括了全部的水务市场的工作,但是水市场在行业里更偏重于对单个企业的服务于支持,通常是对企业提供设备和调试工作,也有时需要提供总承包的建设工作,但是一般不会提供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等。

一.水务市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水务市场非常活跃,形成四大参与主体--外资、国有供水企业、民营资本及政府。

  1.外资迅速抢滩

  水务市场具有风险低、回报稳定的特点,因此优先占有市场非常重要。随着国内水务市场的放开,苏伊士里昂水务、威望迪集团、泰晤士水务、安格利水务、汇津公司等越来越多的国际水务集团正迅速抢滩并扩大市场,成为水务市场上最活跃的主体。迄今为止,由外资参与直接经营的国内自来水厂已逾50家,仅里昂水务一家已在中国参与了100多个水厂(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或经营,在华项目的投资总额超过30亿美元。外资在国内水务市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自来水厂的建设与经营、原水设施与污(废)水厂的建设等领域。

  2.企业深化改革

  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中心对企业进行改造,一个显着标志是企业名称由“自来水公司”更改为“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据不完全统计,约有90%以上省会城市和60%以上大中城市的供水企业已经进行了这种改革。其典型模式为:

  深圳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集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步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上海模式--将水司一分为四,以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

  南海模式--供水企业将水厂借壳上市,然后把所募资金用于发展供水项目;

  武汉模式--政府将水厂包装上市,然后把所募资金用于其他基建项目;

  沈阳模式--厂网分离,产销分开。水厂包装后在香港上市,所募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个阶段从90年代末开始,少数体制较顺或者基础较好的供水企业展开了以提升企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为中心的改革和探索。比较典型的例子有:深圳自来水集团积极实施跨区域经营战略,在保定、杭州等地与国际水务资本展开了激烈竞标;北京自来水集团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展开了对周边郊县水司的大规模并购活动;长春、重庆等城市则积极组建了集供水、污水处理为一体的大型水务集团。

  3.民营资本入市

  长期以来,民营资本主要集中在给排水设备、药剂的制造和销售领域,近来则开始大举进入自来水厂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经营等领域,如钱江水利通过竞标收购杭州赤山埠水厂,北京首创股份收购高碑店污水厂一期工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北京桑德集团于2001年6月 ,在人民大会堂与荆州、荆门、江阴、格尔木、宿迁等11个城市签约,以BOT方式承建并运营这些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

  4.政府管制放开

  政府对水务市场的管制主要有市场进入和价格管制两种形式。

  我国的市场进入管制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垄断本地供水经营许可权的封闭制,市场机制根本未建立起来。而近几年来出现了几点新变化:

  ① 很多地方政府逐步放松了市场进入管制,允许多种水务经营主体跨行政区域进入,但放松的范围仅限于制水和污水处理领域。

  ② 管制主体的职能划分趋向明确,出现了资产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分离的管制方式,克服了政企不分的弊端。

  ③ 在行业管理上,“多龙管水”的混乱局面正在向“一龙管水”转化。截止到2000年1月,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24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了由水务局统一实施水务管理。

  政府的价格管制方式正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正逐步建立:

  ① 在水价的制定上,承认水务企业应该有合理利润,并以法规的形式确认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的定价标准(1998年出台《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同时指出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的8%~10%.

  ② 在水价的调整上,价格听证制度初步形成,水价的调整日趋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2001年7月,国家计委出台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使水价听证制度有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

2. 水市场就是通过出售水、买卖水、用经济杠杆推动和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交易场所。在水的使用权确定以后,对水权进行交易和转让,就形成了水市场。水权的转让促使水的利用从低效益向高效益的经济利益转化,提高了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由于水的特殊性,水市场是一个准市场。我国地广、人多、水少,用水量日益增加,把用水推向市场,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水资源是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水市场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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