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0 年想辞职,

我在公司干了十年了,想辞职,可以算点钱吗~

一、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是需要赔偿的。
1、企业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过失行为,对员工造成伤害,(例如:企业在员工入职一月之后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2、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应该支付的补偿金。
3、员工因为在企业工作过程中造成个人伤害(例如工伤)不得不辞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二、员工自动辞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支付补偿金。
1、企业无法定过失行为,员工个人员工提出辞职,企业无需支付员工补偿金。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1,你可以提出离职。你提出离职,这是你的正当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你的这个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合同到期,你提出离职,且公司也同意。那么你将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以你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提出离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但是你硬要提出离职,公司被迫同意,如果你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类似的条款,或你也没有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类似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那么你没有补偿金。

依照《合同法》,合同没有到期时,对方没有过错的前提下,而己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自己没有尽到履行承诺的义务。你现在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没有到期,因为个人原因,劳动者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所以说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如果因为你个人原因而离职,你则没有经济补偿。

一、你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加班没支付你加班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加班费规定是: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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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十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也就下岗了,失业啦!40多岁好尴尬的年龄,目前找工作时机不对啊! 今天发这视频也只是留恋一下,毕竟十年了,还是有点感情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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