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盖房子承包给包工头,出了事故,自己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比如家里盖房子包给包工头干,出了事我方要付责任吗~

不负任何责任。你这属于承揽关系
就同你买布料或包工包料,裁缝做好衣服,你支付加工费就可以
至于他裁布时,把手弄伤,与你有关系吗
就是这么个道理,需要证据啊

1、按你所述,你姐夫充其量就是一个工头而已,只要不是以他的名义在这个项目注册任职的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就不会有主要责任了,甚至都没有刑事责任,项目经理(既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其他人是没有资格在安全交底记录单和技术交底单上向施工班组和工人作交底和签字的。记住:这些人是必须是有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建造师证、施工员证和安全员证的持证人员且是在该项目上在建设局注册登记了的才可任职,否则属无证上岗单位的责任更大,负主要责任。
2、你姐夫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班组工头而已,比如是浇筑混凝土的工头、或是绑扎脚手架的工头、或是绑扎钢筋的工头、或安装模板的工头、或其他工头等等,但他们都是听从项目部的现场管理者(建造师、或安全员、或施工员等)的安排的、且没有证据证明系你姐夫强制逼迫工人野蛮施工或其直接原因造成该事故的,则你姐夫就不会有刑事责任,该事故需承担刑责的是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等有资质的人员。但你姐夫系小包工头,分两种情况对待:A、如果是包工又包料的包工头,则违反了建筑法无资质非法承包,作为经济承包人或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可中国一冶作为总承包人的责任就更大,公然违反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属典型的非法转包,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渎职,其应付主要民事责任,并追究公司法人、高管和项目部相关渎职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材料上有假冒伪劣、施工中偷工减料、野蛮指挥施工则就负有刑事责任了;B、如果是仅包工的工头,则你姐夫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更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你姐夫也就是一工头,本质也是工人而已。
3、项目管理部及项目部的五大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对该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责任,甚至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等也有责任。你姐夫只有没有购买伪劣材料就不会有大事,因为原则上工地现场指挥和施工管理都必须是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安全员,你姐夫和第一个转包的人都是接受他们的指令安排工人工作的,并随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管理。
4、该事故分明就是项目部管理失职所致,转包给你姐夫的那个承包人的责任都比你姐夫的责任要大的。半年过去了再追究此事,应从2点来分析:A、简单的动机就是一冶起诉第一承包人想逼迫其出钱未果,进而以此法逼迫你姐夫出钱,但问题在于民事责任就法警不应关人,只有刑责才可羁押。B、复杂的判断是:该事故导致公安、检察院介入引出了工程非法招投标、贪腐案,进而牵涉到你姐夫,传唤后即羁押,又因案件在审理中引出了新案,故还要禁止接见。
5、建议分别去中国一冶和项目部了解情况。另找关系去接见,把情况了解清楚。

属于承揽合同的,包工头有资质的情况下一般由包工头承担责任。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签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题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裂开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司法实物中遇有建设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请求酌量减少工程款时,其所能得到支持的减少额一般就是工程质量修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原不合格工程实施拆除、反工、修复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工费用等,

双方就上述费用达不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对质量修复费用进行审计的办法予以认定。除此之外,建设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追讨。在程序上,工程质量问题可以直接作为对请求给付工程欠款的抗辩理由,而不必另行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扩展资料: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

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建筑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只能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活动。我国《建筑法》第65条对此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承揽人没有资质,且又是房屋的受益人,在选择承揽人上又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应承担次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其他相关建筑法律法规也大多明确不适用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筑活动,因此,房主与包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建筑工程合同而是承揽合同,双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定作人不承担赔偿,定作人对定作、选任、指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照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必须要由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施工人承建,对低层住宅的施工人无具体限定,应当推定农村低层住宅建筑活动可以由个体工匠承揽。要求房主必须选任具备资质的承建人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首先看盖的是不是两屋以上的望到,如果是,则盖房人要选择有资质的承揽人,在此种情况下,盖房人是定作人,包工头是承揽人,盖房人在选择承揽人上有一定过错,所以,应当承担次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是干农村两层小平房的:我没资质:也没写合同:出了安全事故房东有旦择吗:法院给我一个人判的有好的见义波…急急

在工人摔伤这件事情上,由于你雇佣的包工头无相应资质,因此你与包工头因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赔偿完工人后你可以要求包工头就你所赔偿的部分依据你们双方间的合同进行追偿。

请教律师,我家农村,盖房子将房子承包给了包工头,施工过程一个工人摔伤...
答:具体情况不明不好回答,从法律上来讲,这关键要看你与施工方是承揽合同关系,还是其他什么关系了,以及与工人是否是劳务合同关系了,如果与施工方是承揽合同关系,且与工人非劳务合同关系,而施工方与工人是劳务合同关系的话...

建设工地工人出了意外算谁的责任?
答:建筑工地工人死亡责任划分要看具体情况。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

私人房建承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出现了轻微房屋质量问题,包工头应承单...
答:私人房建承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如果出现了轻微房屋质量问题,包工头应当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

私人建房 承包给包工头 期间出现了质量问题
答:1。如果合同上有规定双方的赔偿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案,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涉及到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的结果,还应该在以合同的方式体现出来,否则空口无凭,法庭上也难以判定。同时你还要把证据保存下来。

你好农村帮别人盖房子包工头自己摔伤了谁的责任
答:法律分析:农村建房时工人摔伤应向雇主索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当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了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接受发包,或者是分包业务的雇主...

我家盖房子,工程包给包工头,小工不幸触电身亡,我们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答:需要负责任的。合同法里有规定。但是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一般而言,你属次要责任,因为是为你盖房,你是房屋建成后的受益人;工人摔伤看其是否存在过错或违反操作规程,工人也有责任;包工头负主要责任。

农村自建房约定“一切安全事故由包工头负责”,房主是否可以免责?_百 ...
答: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他方为定作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大包。也就是说:如果盖房是;大包的,房主只出钱接收最后合格的房子,其余的包工头说了算,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一般由包工头负责,如果房主有过错,则应当在过错...

盖房子的工人受伤,房主要承担多少责任?
答:1.如果建筑活动由包工头承包,并由他寻找工人,安排施工活动,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包工头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建筑活动由召集人召集或给房主介绍工人的,工人的工资由房主直接支付的,召集人或介绍人与其他工人同工同酬的,工人...

...商都有资质,承包商把工程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出了工伤该找谁?_百度...
答:承包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

我是户主,请人盖房子,包工包料给人做,包工头请的工人,工人在工地发生意 ...
答:法律分析如果是建筑工地,对方可能会申请工伤,或者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起诉。工伤的相对方是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一般不划分责任)。如果是提供劳务,则可能为包工头和施工单位一起(提供劳务一方有过错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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